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绒毛膜上皮癌,恶性葡萄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及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急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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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巯嘌呤。 |
金银花、连翘、荆芥、淡豆豉、淡竹叶、牛蒡子、芦根、桔梗、甘草、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薄荷素油。辅料为淀粉、微晶纤维素、硬脂酸、二氧化硅、硬脂酸镁、倍他环糊精、乳糖、麦芽糊精、薄膜包衣预混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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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兴邦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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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1081 |
国药准字Z20013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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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绒毛膜上皮癌,恶性葡萄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及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急变期。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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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巯嘌呤片: 1、绒毛膜上皮癌:成人常用量,每日6mg-6.5mg/kg,分两次口服。以10日为一疗程,疗程间歇为3-4周。 2、白血病: (1)开始,每日2.5mg/kg或80-100mg/m²,一日1次或分次服用。一般于用药后2-4周可见显效,如用药4周后,仍未见临床改进及白细胞数下降,可考虑在仔细观察下,加量至每日5mg/kg。 (2)维持,每日1.5mg-2.5mg/kg或50mg-100mg/m²,一日1次或分次口服。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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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本品高度过敏的患者禁用。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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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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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绒毛膜上皮癌,恶性葡萄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及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急变期。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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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为骨髓抑制:可有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 2、肝脏损害:可致胆汁郁积出现黄疸。 3、高尿酸血症:多见于白血病治疗初期,严重的可发生尿酸性肾病。 4、消化系统: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口腔炎、腹泻,但较少发生,可见于服药量过大的患者。 5、间质性肺炎及肺纤维化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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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白血病时有大量白血病细胞破坏,在服本品时则破坏更多,致使血液及尿中尿酸浓度明显增高,严重者可产生尿酸盐肾结石。 2、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已有显著的抑制现象,(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显著降低)或出现相应的严重感染或明显的出血倾向;肝功能损害、胆道疾患者、有痛风病史、尿酸盐肾结石病史者;4-6周内已接受过细胞毒药物或放射治疗者。 3、用药期间应注意定期检查外周血象及肝、肾功能,每周应随访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血红蛋白1-2次,对血细胞在短期内急骤下降者,应每日观察血象。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增加胎儿死亡及先天性畸形的危险,故孕妇禁用。 5、儿童用药:小儿常用量:每日1.5mg-2.5mg/kg或50mg/m²,一日1次或分次口服。 6、老年用药:由于老年患者对化疗药物的耐受性差,服用本品时,需加强支持疗法,并严密观察症状、体征及周围血管等的动态改变。 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