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肝癌、食管癌、胃和贲门癌、肺癌等及白细胞低下症。亦可作为癌瘤术前用药或用于联合化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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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去甲斑蝥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氨溴索。辅料为:蔗糖、甘油、薄荷脑、苯甲酸、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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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伊顺药业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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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372 |
国药准字H20093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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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肝癌、食管癌、胃和贲门癌、肺癌等及白细胞低下症。亦可作为癌瘤术前用药或用于联合化疗中。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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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注射:用适量5%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在用5%葡萄糖注射剂实习后,缓慢静脉推注。一次10-30mg或遵医嘱。静脉滴注时用适量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后,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缓慢滴入。 2、肝动脉插管:用适量灭菌注射用水溶解,一次10-30mg,一日2次。1个月为1个疗程,一般持续2-3个疗程。 3、瘤内注射:用适量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后使用。一次10-30mg,每周1次,4次为1个疗程,可持续4个疗程。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5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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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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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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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肝癌、食管癌、胃和贲门癌、肺癌等及白细胞低下症。亦可作为癌瘤术前用药或用于联合化疗中。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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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一次注射量若超过30mg,部分患者出现恶心、呕吐等消化道症状,可减量或对症处理。 |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能增加呼吸道黏膜浆液腺的分泌,减少粘液腺分泌,从而降低痰液粘度,促进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增加支气管纤毛运动,使痰液易于咳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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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静脉给药时,注意避免药液漏出血管壁外。 2、瘤内注射时,防止药液溢出瘤体外。 3、少数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出现体温增高,使用高剂量应注意体温的改变。若体温升高,可对症处理。 4、对有出血倾向的患者,应慎用较高剂量。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宜在医生指导下,酌情使用。 6、儿童用药:儿童用量酌减,一般为成人量的25%-50%,可在医生指导下应用。 7、药物过量:药物过量,部分患者可能出现消化道反应和心、肝、肾损伤,可酌情减量或对症处理。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5.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