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维生素B6缺乏的预防和治疗,防治异烟肼中毒;也可用于妊娠、放射病及抗癌药所致的呕吐,脂溢性皮炎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B6。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
生产企业 |
海南伊顺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335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适用于维生素B6缺乏的预防和治疗,防治异烟肼中毒;也可用于妊娠、放射病及抗癌药所致的呕吐,脂溢性皮炎等。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
用法用量 |
临用前用注射用水溶解后,皮下注射、肌内或静脉注射,1次50mg-100mg,1日1次。用于环丝氨酸中毒的解毒时,每日300mg或300mg以上。用于异烟肼中毒解毒时,每1g异烟肼给1g维生素B6静注。或遵医嘱。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
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成分 |
1、本品适用于维生素B6缺乏的预防和治疗,防治异烟肼中毒;也可用于妊娠、放射病及抗癌药所致的呕吐,脂溢性皮炎等。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
药理作用 |
维生素B6在肾功能正常时几乎不产生毒性和罕见过敏反应。若每天应用200mg,持续30天以上,可致依赖综合征。 |
||
注意事项 |
1、维生素B6对下列情况未能证实确实疗效。如痤疮及其他皮肤病、酒精中毒、哮喘、肾结石、精神病、偏头痛、经前期紧张、刺激乳汁分泌、食欲不振。不宜应用大剂量维生素B6治疗未经证实有效的疾病。 2、维生素B6影响左旋多巴治疗帕金森病的疗效,但对卡比多巴的疗效无影响。 3、对诊断的干扰:尿胆原试验呈假阳性。 4、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5、同时使用其它药品,请告知医生 6、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接受大量维生素B6,可致新生儿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乳母摄入正常需要量对婴儿无不良影响。 8、儿童用药:参见其它项下内容或遵医嘱。 9、老年用药:参见其它项下内容或遵医嘱 10、药物过量:每日应用2-6g,持续几个月,可引起严重神经感觉异常、进行性步态不稳至足麻木、手不灵活,停药后可缓解,但仍软弱无力。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