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肠胃营养,为接受肠外营养的病人提供谷氨酰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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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丙氨酰谷氨酰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瑞舒伐他汀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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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同源药业有限公司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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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248 |
国药准字H20080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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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肠胃营养,为接受肠外营养的病人提供谷氨酰胺。 |
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和其它非药物治疗(如:运动治疗、减轻体重)仍不能适当控制血脂异常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型血脂异常症(Ⅱb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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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规格20g的本品每瓶用100ml注射用水溶解,规格10g的本品每瓶用50ml注射用水溶解后,再与可配伍的氨基酸溶液或含有氨基酸的输液相混合,然后与载体溶液一起输注。溶解后的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应与至少五体积的载体溶液混合(例如:20g的本品用100ml注射用水溶解后应该加入至少500ml载体溶液),混合液中本品的最大浓度不应超过3.5%。 2、剂量根据分解代谢的程度和氨基酸的需要量而定。胃肠外营养每天供给氨基酸的最大剂量为2g/kg体重。通过本品供给的丙氨酸和谷氨酰胺量应计算在内,通过本品供给的氨基酸量不应超过全部氨基酸供给量的20%。 3、每日剂量:0.3-0.4g的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kg体重(例如:70kg体重病人每日需20—28g本品)。 4、每日最大剂量:0.4g/kg体重。 5、加入载体溶液时,用量的调整:当氨基酸需要量为1.5g/kg体重/天时,其中1.2g氨基酸由载体溶液提供,0.3g氨基酸由注射用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提供。 6、当氨基酸需要量为2g/kg体重/天时,采用1.6g氨基酸由载体溶液提供,0.4g氨基酸由注射用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提供。 7、输注速度依载体溶液而定,但不应超过0.1g氨基酸/kg体重/小时。 8、本品连续使用时间不应超过三周。 |
在治疗开始前,应给予患者标准的降胆固醇饮食控制,并在治疗期间保持饮食控制。本品的使用应遵循个体化原则,综合考虑患者个体的胆固醇水平、预期的心血管危险性以及发生不良反应的潜在危险性。口服。本品常用起始剂量为5mg,一日一次。起始剂量的选择应综合考虑患者个体的胆固醇水平、预期的心血管危险性以及发生不良反应的潜在危险性。对于那些需要更强效地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的患可以考虑10mg一日一次作为起始剂量,该剂量能控制大多数患者的血脂水平。如有必要,可在治疗4周后调整剂量至高级的剂量水平。本品每日最大剂量为20mg。本品可在一天中任何时候给药,可在进食或空腹时服用。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轻度和中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禁用本品的所有剂量。肝功能损害患者用药:在Child-Pugh评分不高于7的受试者,瑞舒伐他汀的全身暴露量不升高。在Child-Pugh评分8和9的受试者,观察到全身暴露量的升高。在这些患者,应考虑对肾功能的评估。没有在Child-Pugh评分超过9的患者中使用本品的经验。本品禁用于患有活动性肝病的患者。人种:已观察到亚洲人受试者的全身暴露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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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丙氨酰谷氨酰胺不能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25ml/分钟)或严重肝功能不全的病人。 |
本品所见的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度的和短暂性的。在国外对照临床试验中,因不良事件而退出试验的患者不到4%。不良事件列表基于临床研究数据和广泛的上市后经验,下列表格列出瑞舒伐他汀的不良反应特征。依据发生频率和系统器官类别对以下不良事件分类。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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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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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肠胃营养,为接受肠外营养的病人提供谷氨酰胺。 |
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和其它非药物治疗(如:运动治疗、减轻体重)仍不能适当控制血脂异常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型血脂异常症(Ⅱb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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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正确使用时,尚未发现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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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时应监测病人碱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和酸碱平衡。 2、对于代偿性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建议定期监测肝功能。 3、将本品加入载体溶液时,必须保证它们具有可配伍性、保证混合过程是在洁净的环境中进行,还应保证溶液完全混匀。 4、不要将其它药物加入混匀后的溶液中。 5、本品中加入其他成分后,不能再贮藏。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临床资料不足,故这类病人不推荐使用本品。 7、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临床资料不足,故这类病人不推荐使用本品。 8、老年用药:可以使用。 9、药物过量:当本品输入速度过快时,将出现寒颤,恶心,呕吐,出现这种情况应立即停药。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活动性肝病患者禁用;4. 肌病患者慎用;5.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肌酸激酶;6.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