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对氨苄西林敏感的革兰阳性及革兰阴性菌引起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及皮肤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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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巴氨西林。 |
本品主要成份为黄体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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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福和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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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48 |
国药准字H20041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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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对氨苄西林敏感的革兰阳性及革兰阴性菌引起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及皮肤组织感染。 |
先兆流产和习惯性流产、经前期紧张综合症、无排卵型功血和无排卵型闭经、与雌激素联合使用治疗更年期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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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一次400-800mg,一日800-1600mg。 2、单纯性淋病:盐酸巴氨西林1600mg,加丙磺舒1g,一次性口服。 3、小儿每次每公斤体重12.5-25mg,一日2次。 |
与雌激素(如结合雌激素、倍美力)联合使用:倍美力片,口服,1.25mg,每日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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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禁用。 |
突破性出血,阴道点状出血,体重增加或减少,宫颈鳞柱交界改变,宫颈分泌物性状改变,乳房肿胀,恶心,头晕,头痛,倦怠感,发热,失眠,过敏伴或不伴搔痒的皮疹,黑斑病,黄褐斑,阻塞性黄疽,肝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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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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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动物实验中未发现对胎儿不良影响,但孕妇只有在医生同意下才可使用本品。黄体酮微量会分泌到母乳,到目前还未发现对婴儿的不良影响,但哺乳期妇女只有在医生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使用本品。 儿童用药:尚缺乏资料。 老年用药:尚缺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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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对氨苄西林敏感的革兰阳性及革兰阴性菌引起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及皮肤组织感染。 |
先兆流产和习惯性流产、经前期紧张综合症、无排卵型功血和无排卵型闭经、与雌激素联合使用治疗更年期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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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斑丘疹、荨麻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剥脱性皮炎及严重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等。 2、消化道反应:腹泻、稀便、恶心、腹痛、痉挛、上腹痛及呕吐等。 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血液系统异常。 4、肝功能异常:如血清氨基转移酶和血清胆红素增高。 5、偶见间质性肾炎。 6、二重感染:长期或大量应用本品可致耐青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杆菌或白念珠菌感染。 |
黄体酮是卵巢、胎盘和肾上腺分泌的一种类固醇激素。在充足雌激素存在时,黄体酮能使子宫内膜由增殖期改变为分泌期,为孕卵着床提供有利条件,在受精卵着床后,胎盘形成,可减少妊娠子宫的兴奋性,保持妊娠状态;可促进乳房发育,为哺乳做准备。本品可通过对下丘脑的负反馈,抑制垂体前叶促黄体生成激素的释放,使卵泡不能发育成熟,抑制卵巢的排卵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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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4、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 5、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6、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7、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 (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 (2)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8、本品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但在人类尚缺乏足够的对照研究,因此孕妇一般避免使用,仅在有明确指征时应用本品。 9、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婴儿致敏并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10、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1、肾病、心脏病水肿、高血压的患者慎用。 2、一旦出现血栓性疾病(如血栓性静脉炎、脑血管病、肺栓塞、视网膜血栓形成)的临床表现,应立即停药。 3、出现突发性部分视力丧失或突发性失明,复视或偏头痛,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