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注射用盐酸乌拉地尔、盐酸乌拉地尔注射液、乌拉地尔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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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乌拉地尔。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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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福和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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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500 |
国药准字H1202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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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注射用盐酸乌拉地尔、盐酸乌拉地尔注射液、乌拉地尔注射液: |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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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盐酸乌拉地尔、盐酸乌拉地尔注射液、乌拉地尔注射液: 1、静脉注射:缓慢静注10-50mg,监测血压变化,降压效果应在5分钟内即可显示。若效果不够满意,可重复用药。 2、持续静脉点滴或用输液泵:本品在静脉注射后,为了维持其降压效果,可持续静脉点滴。液体按下述方法配制:通常将250mg乌拉地尔加入到合适的液体中,如生理盐水、5%或10%的葡萄糖、5%的果糖或右旋糖酐40加0.9%的氯化钠溶液中,如使用输液泵维持剂量,可加入100mg乌拉地尔,再用上述液体稀释到50ml。 3、静脉输液的最大药物浓度为每毫升4mg乌拉地尔。 4、输入速度根据病人的血压酌情调整。推荐初始速度为每分钟2mg,维持速度为9mg/h。(若将250mg乌拉地尔溶解在500ml液体中,则1mg乌拉地尔相当于44滴或2.2ml输入液)。静脉点滴或用输液泵输入应当在静脉注射后使用,以维持血压稳定。 5、血压下降的程度由前15分钟内输入的药物剂量决定,然后用低剂量维持。疗程一般不超过7天。 乌拉地尔缓释片: 成年人服用乌拉地尔通常从30mg/天开始,当效果不明显时,可在1-2周的时间内逐渐增加剂量至每天60mg或120mg,分两次口服,并可根据年龄、症状做适当增减。 乌拉地尔缓释胶囊: 1、原发性高血压、肾性高血压、有褐色细胞瘤所引发的高血压。通常在成年人中,乌拉地尔给药由1日30mg(1粒)开始,如果效果不明显,可在1-2周的间隔下逐渐增加到1日120mg(4粒),并分为一日2次径口给药。另外,根据年龄和症状,可适当的增减给药量。 2、伴有前列腺肥大症的排尿障碍。乌拉地尔给药由1日30mg(1粒)开始,如果效果不明显,可在1-2周的间隔下逐渐增加到1日60-90mg(2-3粒),并分为一日2次径口给药。另外,根据年龄和症状,可适当的增减给药量,但一天的最高给药量为90mg(3粒)。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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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禁用于对本品成分过敏的患者。 2、主动脉峡部狭窄或动静脉分流的患者禁用(肾透析时的分流除外)。 3、哺乳期妇女禁用。 |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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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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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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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注射用盐酸乌拉地尔、盐酸乌拉地尔注射液、乌拉地尔注射液: |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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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注射用盐酸乌拉地尔、盐酸乌拉地尔注射液、乌拉地尔注射液: 1、使用本品后,病人可能出现下列不良反应: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出汗、烦躁、乏力、心悸、心率不齐、心动过速或过缓、上胸部压迫感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其原因多为血压降得太快所致,通常在数分钟内即可消失,一般无须中断治疗。 2、过敏反应(如骚痒、皮肤发红、皮疹等)少见。 3、偶见因变换姿势而造成的血压下降。 4、极个别病例在口服本药时出现血小板计数减少,但血清免疫学研究尚未证实其因果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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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驾车或操作机器者应慎用。 2、应避免与洒精类饮料合用。 3、高龄及肝功能障碍患者应慎用。 4、本品与其它降压药合用,可增强降压作用。同时服用西米替丁,会提高本品的血药浓度。 5、因本品为缓释制剂,因此不宜咀嚼或咬碎服用,以防止一过性血药浓度上升。 |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