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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地尔

乌拉地尔

处方药 医保

黑龙江福和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注射用盐酸乌拉地尔、盐酸乌拉地尔注射液、乌拉地尔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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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地尔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乌拉地尔
乌拉地尔
养血生发胶囊
养血生发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乌拉地尔。

熟地黄、当归、羌活、木瓜、川芎、白芍、菟丝子、天麻、制何首乌。

生产企业

黑龙江福和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500

国药准字Z4402091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注射用盐酸乌拉地尔、盐酸乌拉地尔注射液、乌拉地尔注射液:

养血祛风,益肾填精。用于血虚风盛,肾精不足所致的脱发,症见毛发松动或呈稀疏状脱落、毛发干燥或油腻、头皮瘙痒;斑秃、全秃、脂溢性脱发与病后、产后脱发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盐酸乌拉地尔、盐酸乌拉地尔注射液、乌拉地尔注射液: 1、静脉注射:缓慢静注10-50mg,监测血压变化,降压效果应在5分钟内即可显示。若效果不够满意,可重复用药。 2、持续静脉点滴或用输液泵:本品在静脉注射后,为了维持其降压效果,可持续静脉点滴。液体按下述方法配制:通常将250mg乌拉地尔加入到合适的液体中,如生理盐水、5%或10%的葡萄糖、5%的果糖或右旋糖酐40加0.9%的氯化钠溶液中,如使用输液泵维持剂量,可加入100mg乌拉地尔,再用上述液体稀释到50ml。 3、静脉输液的最大药物浓度为每毫升4mg乌拉地尔。 4、输入速度根据病人的血压酌情调整。推荐初始速度为每分钟2mg,维持速度为9mg/h。(若将250mg乌拉地尔溶解在500ml液体中,则1mg乌拉地尔相当于44滴或2.2ml输入液)。静脉点滴或用输液泵输入应当在静脉注射后使用,以维持血压稳定。 5、血压下降的程度由前15分钟内输入的药物剂量决定,然后用低剂量维持。疗程一般不超过7天。 乌拉地尔缓释片: 成年人服用乌拉地尔通常从30mg/天开始,当效果不明显时,可在1-2周的时间内逐渐增加剂量至每天60mg或120mg,分两次口服,并可根据年龄、症状做适当增减。 乌拉地尔缓释胶囊: 1、原发性高血压、肾性高血压、有褐色细胞瘤所引发的高血压。通常在成年人中,乌拉地尔给药由1日30mg(1粒)开始,如果效果不明显,可在1-2周的间隔下逐渐增加到1日120mg(4粒),并分为一日2次径口给药。另外,根据年龄和症状,可适当的增减给药量。 2、伴有前列腺肥大症的排尿障碍。乌拉地尔给药由1日30mg(1粒)开始,如果效果不明显,可在1-2周的间隔下逐渐增加到1日60-90mg(2-3粒),并分为一日2次径口给药。另外,根据年龄和症状,可适当的增减给药量,但一天的最高给药量为90mg(3粒)。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副作用

1、禁用于对本品成分过敏的患者。 2、主动脉峡部狭窄或动静脉分流的患者禁用(肾透析时的分流除外)。 3、哺乳期妇女禁用。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厌食、食欲不振、口干、口苦、腹痛、腹泻、腹胀、胃痛、胃胀、胃不适、反酸、胃灼热感、便秘、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面红。3.全身性:乏力、发热。4.心血管系统:胸闷、血压升高、潮红、心悸。5.精神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失眠。

禁忌

成分

注射用盐酸乌拉地尔、盐酸乌拉地尔注射液、乌拉地尔注射液:

养血祛风,益肾填精。用于血虚风盛,肾精不足所致的脱发,症见毛发松动或呈稀疏状脱落、毛发干燥或油腻、头皮瘙痒;斑秃、全秃、脂溢性脱发与病后、产后脱发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注射用盐酸乌拉地尔、盐酸乌拉地尔注射液、乌拉地尔注射液: 1、使用本品后,病人可能出现下列不良反应: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出汗、烦躁、乏力、心悸、心率不齐、心动过速或过缓、上胸部压迫感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其原因多为血压降得太快所致,通常在数分钟内即可消失,一般无须中断治疗。 2、过敏反应(如骚痒、皮肤发红、皮疹等)少见。 3、偶见因变换姿势而造成的血压下降。 4、极个别病例在口服本药时出现血小板计数减少,但血清免疫学研究尚未证实其因果关系。

注意事项

1、驾车或操作机器者应慎用。 2、应避免与洒精类饮料合用。 3、高龄及肝功能障碍患者应慎用。 4、本品与其它降压药合用,可增强降压作用。同时服用西米替丁,会提高本品的血药浓度。 5、因本品为缓释制剂,因此不宜咀嚼或咬碎服用,以防止一过性血药浓度上升。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烧病人不易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超剂量、长期连续服用。6.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7.哺乳妇女服药期间应选择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8.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应慎用。9.已知有本品或其组方药物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10.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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