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注射用盐酸乌拉地尔、盐酸乌拉地尔注射液、乌拉地尔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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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乌拉地尔。 |
替莫唑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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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福和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Orion Corpo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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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500 |
注册证号H20171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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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注射用盐酸乌拉地尔、盐酸乌拉地尔注射液、乌拉地尔注射液: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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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盐酸乌拉地尔、盐酸乌拉地尔注射液、乌拉地尔注射液: 1、静脉注射:缓慢静注10-50mg,监测血压变化,降压效果应在5分钟内即可显示。若效果不够满意,可重复用药。 2、持续静脉点滴或用输液泵:本品在静脉注射后,为了维持其降压效果,可持续静脉点滴。液体按下述方法配制:通常将250mg乌拉地尔加入到合适的液体中,如生理盐水、5%或10%的葡萄糖、5%的果糖或右旋糖酐40加0.9%的氯化钠溶液中,如使用输液泵维持剂量,可加入100mg乌拉地尔,再用上述液体稀释到50ml。 3、静脉输液的最大药物浓度为每毫升4mg乌拉地尔。 4、输入速度根据病人的血压酌情调整。推荐初始速度为每分钟2mg,维持速度为9mg/h。(若将250mg乌拉地尔溶解在500ml液体中,则1mg乌拉地尔相当于44滴或2.2ml输入液)。静脉点滴或用输液泵输入应当在静脉注射后使用,以维持血压稳定。 5、血压下降的程度由前15分钟内输入的药物剂量决定,然后用低剂量维持。疗程一般不超过7天。 乌拉地尔缓释片: 成年人服用乌拉地尔通常从30mg/天开始,当效果不明显时,可在1-2周的时间内逐渐增加剂量至每天60mg或120mg,分两次口服,并可根据年龄、症状做适当增减。 乌拉地尔缓释胶囊: 1、原发性高血压、肾性高血压、有褐色细胞瘤所引发的高血压。通常在成年人中,乌拉地尔给药由1日30mg(1粒)开始,如果效果不明显,可在1-2周的间隔下逐渐增加到1日120mg(4粒),并分为一日2次径口给药。另外,根据年龄和症状,可适当的增减给药量。 2、伴有前列腺肥大症的排尿障碍。乌拉地尔给药由1日30mg(1粒)开始,如果效果不明显,可在1-2周的间隔下逐渐增加到1日60-90mg(2-3粒),并分为一日2次径口给药。另外,根据年龄和症状,可适当的增减给药量,但一天的最高给药量为90mg(3粒)。 |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同步放化疗期:口服本品,每日剂量为75mg/m2,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60Gy分30次);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绝对白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普通毒性标准(CTC)-非血液学毒性≤1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本品可连续使用42天,直至49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在同步化疗期间应按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表1)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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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禁用于对本品成分过敏的患者。 2、主动脉峡部狭窄或动静脉分流的患者禁用(肾透析时的分流除外)。 3、哺乳期妇女禁用。 |
最多发生的不良反应是胃肠道功能紊乱。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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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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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期妇女使用该药尚未进行研究。在用大鼠和兔所进行的临床前研究中,给药150mg/m2曾有致畸和/或胎儿毒性的报道。因此替莫唑胺不应常规用于妊娠期妇女,如果妊娠期内必须使用该药,应将可能对胎儿造成的潜在风险告知病人。对于可能怀孕的妇女,应劝阻其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或在终止替莫唑胺治疗后6个月内怀孕。替莫唑胺是否可经母乳分泌尚不可知,因此替莫唑胺胶囊不应用于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尚无3岁以下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儿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对于3岁以上胶质瘤儿童患者,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有限。老年用药:与年轻患者相比,老年患者(>70岁)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的可能性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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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注射用盐酸乌拉地尔、盐酸乌拉地尔注射液、乌拉地尔注射液: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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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注射用盐酸乌拉地尔、盐酸乌拉地尔注射液、乌拉地尔注射液: 1、使用本品后,病人可能出现下列不良反应: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出汗、烦躁、乏力、心悸、心率不齐、心动过速或过缓、上胸部压迫感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其原因多为血压降得太快所致,通常在数分钟内即可消失,一般无须中断治疗。 2、过敏反应(如骚痒、皮肤发红、皮疹等)少见。 3、偶见因变换姿势而造成的血压下降。 4、极个别病例在口服本药时出现血小板计数减少,但血清免疫学研究尚未证实其因果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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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驾车或操作机器者应慎用。 2、应避免与洒精类饮料合用。 3、高龄及肝功能障碍患者应慎用。 4、本品与其它降压药合用,可增强降压作用。同时服用西米替丁,会提高本品的血药浓度。 5、因本品为缓释制剂,因此不宜咀嚼或咬碎服用,以防止一过性血药浓度上升。 |
在一项治疗时间延长到42天的小规模试验中,接受本品和放疗合并治疗的患者是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高危者。因此对于接受42天(最多为49天)合并治疗的全部患者需要预防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 在较长期的给药方案治疗期间,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期间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率可能较高。不管何种治疗方案,都应密切观察替莫唑胺治疗的全部患者(特别是接受类固醇治疗患者)发生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可能性。 止吐治疗:恶心和呕吐常与本品相关,服用本品前后可使用止吐药。指导原则为: 新诊断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患者: 1.在开始接受替莫唑胺合并治疗前,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2.在辅助治疗期间,极力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神经胶质瘤复发或进展的患者:在以前治疗周期中出现过重度(3或4级)呕吐的患者需要止吐药治疗。 男性患者:服用替莫唑胺的男性患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替莫唑胺具有遗传毒性,因此在治疗过程及治疗结束后6个月之内,男性应避孕。由于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有导致不可逆不育的可能,在接受该治疗之前应冰冻保存精子。 肝肾功能损害者:肝功能正常的病人与肝功能轻中度异常的病人药代动力学结果相似;严重肝功能异常(Child'sClass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