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致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和全身性的高纤维性出血,后者常见于癌肿、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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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氨甲苯酸、氯化钠。 |
地黄、山药、酒萸肉、茯苓、牡丹皮、泽泻、桂枝、附子(炙)、牛膝(去头)、盐车前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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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海神联盛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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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167 |
国药准字Z1202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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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致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和全身性的高纤维性出血,后者常见于癌肿、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
温补肾阳、化气行水。用于肾虚水肿,腰膝酸软,小便不利,畏寒肢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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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0.1-0.3g,成人常用量每天总量不超过0.6g。 |
口服。一次4~5g(20~25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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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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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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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致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和全身性的高纤维性出血,后者常见于癌肿、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
温补肾阳、化气行水。用于肾虚水肿,腰膝酸软,小便不利,畏寒肢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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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极少见,长期应用未见血栓形成,偶有头昏、头痛、腹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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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塞)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合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孕妇忌服;2.忌食生冷食物;3.不宜与感冒药同时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用后如出现头晕、心悸、失眠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