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先兆性和非先兆性偏头痛的预防和治疗,能减轻症状及发作次数。也可试用于红斑性肢痛症、血管神经性水肿、慢性荨麻疹、皮肤划痕症以及房性、室性早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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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苯噻啶。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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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格林生物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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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242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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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先兆性和非先兆性偏头痛的预防和治疗,能减轻症状及发作次数。也可试用于红斑性肢痛症、血管神经性水肿、慢性荨麻疹、皮肤划痕症以及房性、室性早搏等。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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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0.5-1mg(1-2片),1日1-3次。为减轻嗜睡作用,第1-3日每晚服0.5mg(1片),第4-6日每日中、晚各服0.5mg(1片),第7天开始每日早、中、晚各服0.5mg(1片)。如病情基本控制,可酌情递减剂量。每周递减0.5mg(1片)到适当剂量维持。如递减后,病情发作次数又趋增加,再酌情增量。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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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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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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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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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先兆性和非先兆性偏头痛的预防和治疗,能减轻症状及发作次数。也可试用于红斑性肢痛症、血管神经性水肿、慢性荨麻疹、皮肤划痕症以及房性、室性早搏等。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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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服药后1-2周可出现嗜睡、乏力、体重增加,偶有恶心、头晕、口干、面红、肌肉痛等现象,继续服用后症状可减轻或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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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驾驶员及高空作业者慎用。 2、长期使用应注意血象变化。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