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β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本品还可用于中枢性尿崩症。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氯磺丙脲。 |
本品主要成份为: 炔诺酬。化学名称:17β-羟基-19-去甲-17α-孕甾-4-烯-20-炔-3-酮。分子式: C20H25O2分子量: 298.43 |
|
生产企业 |
辽宁格林生物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247 |
国药准字H3102176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β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本品还可用于中枢性尿崩症。 |
用于月经不调、子宫功能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等;单方或与雌激素合用能抑制排卵,作避孕药。 |
|
用法用量 |
口服。 1、常用量一次0.1-0.3g,一日一次。开始在早餐前服0.1-0.2g,以后每周增加50mg,一般剂量每日0.3g,最大剂量每日0.5g;分次服可减少胃肠反应,也可改善高血糖的控制。 2、对成人尿崩症,每日0.1-0.2g,一次服,每2-3日按需递增50mg,最大剂量0.5g。 |
治疗子宫功能性出血:口服,每次5mg(8片),每8小时1次,连用3日,止血后,改为每12小时1次,7日后改为每次2.5-3.75mg(4-6片)维持,连续用2周左右。详见说明书。 |
|
副作用 |
下列情况应禁用: 1、Ⅰ型糖尿病人。 2、Ⅱ型糖尿病人伴有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 3、肝、肾功能不全和心衰患者。 4、对磺胺药过敏者。 5、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
主要为恶心、头晕、倦怠。 突破性出血。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间不宜使用(女婴男性化)。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β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本品还可用于中枢性尿崩症。 |
用于月经不调、子宫功能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等;单方或与雌激素合用能抑制排卵,作避孕药。 |
|
药理作用 |
1、可有腹泻、恶心、呕吐、头痛、胃痛或不适。 2、较少见的有皮疹。 3、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血小板减少症(表现为出血、紫癜)等。 4、可引起水钠潴留、低血钠症。 |
||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甲状腺功能亢进、老年人。 2、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并进行眼科检查等。 3、排泄较甲苯磺丁脲慢,不要在晚上、尤其不进食情况下服药,易发生低血糖,引起低血糖反应时间持久而严重,纠正低血糖后也要注意观察3-5日。 |
1.妊娠4个月内慎用,不宜用作早孕试验。 2.心血管疾病、高血压、肾功能损害、糖尿病、哮喈病、癫病、偏头痛、未明确诊断的阴道出血、有血栓病史(晚期癌瘤治疗除外)、胆套疾病和有精神抑郁史者慎用。 3.长期用药需注意检查肝功能,特别注意乳房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