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β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本品还可用于中枢性尿崩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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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氯磺丙脲。 |
氟米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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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格林生物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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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247 |
国药准字J20180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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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β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本品还可用于中枢性尿崩症。 |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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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常用量一次0.1-0.3g,一日一次。开始在早餐前服0.1-0.2g,以后每周增加50mg,一般剂量每日0.3g,最大剂量每日0.5g;分次服可减少胃肠反应,也可改善高血糖的控制。 2、对成人尿崩症,每日0.1-0.2g,一次服,每2-3日按需递增50mg,最大剂量0.5g。 |
用前充分摇匀,一般1次1~2滴,1日滴眼2~4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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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下列情况应禁用: 1、Ⅰ型糖尿病人。 2、Ⅱ型糖尿病人伴有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 3、肝、肾功能不全和心衰患者。 4、对磺胺药过敏者。 5、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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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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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孕妇局部应用皮质激素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用药:尤其对未满2周岁的婴幼儿应慎重用药。(对婴幼儿的安全性尚不明确)。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予以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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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β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本品还可用于中枢性尿崩症。 |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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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可有腹泻、恶心、呕吐、头痛、胃痛或不适。 2、较少见的有皮疹。 3、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血小板减少症(表现为出血、紫癜)等。 4、可引起水钠潴留、低血钠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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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甲状腺功能亢进、老年人。 2、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并进行眼科检查等。 3、排泄较甲苯磺丁脲慢,不要在晚上、尤其不进食情况下服药,易发生低血糖,引起低血糖反应时间持久而严重,纠正低血糖后也要注意观察3-5日。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