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等胃酸过多相关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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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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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格林生物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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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4407 |
国药准字Z2001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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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等胃酸过多相关疾病。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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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每次510mg,每日3次,饭前服用。儿童:每次0.10.2mg/kg,每日3次。 |
口服。一次20-30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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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口干、便秘、视力模糊、尿潴留、心动过速、嗜睡、头晕、头痛、恶心和皮疹。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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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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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等胃酸过多相关疾病。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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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避免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合用;3.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减量使用;4.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或操作机械;5. 定期检查血象和肝肾功能。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眼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