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等胃酸过多相关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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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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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格林生物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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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4407 |
国药准字H1094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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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等胃酸过多相关疾病。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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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每次510mg,每日3次,饭前服用。儿童:每次0.10.2mg/kg,每日3次。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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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口干、便秘、视力模糊、尿潴留、心动过速、嗜睡、头晕、头痛、恶心和皮疹。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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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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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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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等胃酸过多相关疾病。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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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避免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合用;3.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减量使用;4.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或操作机械;5. 定期检查血象和肝肾功能。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