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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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硝酸益康唑0.01g。辅料为:丙二醇、吐温一80、乙醇。 |
利巴韦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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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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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086 |
国药准字H20093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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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抗病毒药。用于流行性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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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喷于患处,每日2次;花斑癣,疗程2周;其他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疗程2~4周。 |
喷雾吸入,喷入鼻腔与咽喉。每4~5小时一次,鼻腔一喷,咽喉1~2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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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毒性低,口服给药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等,多见于应用大剂量者,以及食欲减退、恶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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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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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抗病毒药。用于流行性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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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见烧灼感,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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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致癌与致突变 动物实验发现本品可诱发乳房、胰腺、脑垂体和肾上腺良性肿瘤,但对人体的致癌性并未肯定。利巴韦林对仓鼠等动物可引起头颅、腭、眼、颌、骨骼和胃肠道的畸形,子代成活减少。但灵长类动物实验并未发现药物对胎仔的影响。 2.有严重贫血者或对本品敏感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