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晚期肉芽肿或非肉芽肿性虹膜睫状体炎、视网膜脉络膜炎,眼底出血、玻璃体混浊、半陈旧性角膜白斑、斑翳,亦可作为视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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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普罗碘铵。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氨溴索。辅料为:羟乙纤维素、枸橼酸、丙二醇、甘油、山梨醇溶液、糖精钠、薄荷脑、苯甲酸、橙味香精、酸梅香精、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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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益民药业有限公司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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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281 |
注册证号HC2017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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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晚期肉芽肿或非肉芽肿性虹膜睫状体炎、视网膜脉络膜炎,眼底出血、玻璃体混浊、半陈旧性角膜白斑、斑翳,亦可作为视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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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普罗碘铵/普罗碘铵注射液: 1、结膜下注射:一次0.1-0.2g,2-3日1次,5-7次为一疗程。 2、肌内注射:一次0.4g,每日或隔日1次,10次为一疗程,每疗程间隔7-14日,一般用2-3个疗程。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5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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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碘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肾功能减退者、活动性肺结核、消化道溃疡隐性出血者禁用。 3、甲状腺肿大及有甲状腺功能亢进家族史者慎用。 |
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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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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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晚期肉芽肿或非肉芽肿性虹膜睫状体炎、视网膜脉络膜炎,眼底出血、玻璃体混浊、半陈旧性角膜白斑、斑翳,亦可作为视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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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久用可引起轻度碘中毒症状,如恶心、发痒、皮肤红疹等,出现症状时可暂停使用或少用。 |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能增加呼吸道黏膜浆液腺的分泌,减少粘液腺分泌,从而降低痰液粘度,促进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增加支气管纤毛运动,使痰液易于咳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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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因本品能刺激组织水肿,一般不用于病变早期。 2、不得与甘汞制剂合并使用,以防生成碘化高汞毒性物。 3、本品应严格于有效期内使用,并密切关注质量是否变化。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同时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请按说明书或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