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流行性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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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利巴韦林。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车费为盐酸氨溴索6毫克。辅料为山梨醇、甘油、蔗糖、丙二醇、尼泊金甲酯、尼泊金丙酯、磷酸氢二钠、枸橼酸、香料、胭脂红、柠檬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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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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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9003 |
国药准字H20058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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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流行性感冒。 |
适用于痰液粘稠而不易咳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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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鼻,一次1~2滴,每1~2小时1次。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用量见下表:0~1岁,遵医嘱;1~2岁,一次用量2.5毫升,一日2次;2~6岁,一次用量2.5毫升,一日3次;6~12岁,一次用量5毫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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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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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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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流行性感冒。 |
适用于痰液粘稠而不易咳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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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能增加呼吸道粘膜浆液腺的分泌,减少粘液腺分泌,从而降低痰液粘度,促进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增加支气管纤毛运动,使痰液易于咳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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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对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2.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3.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4.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