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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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益康唑。 |
阿昔洛韦,其化学名称为9—(2—经乙氧基)鸟嘌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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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南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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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085 |
国药准字H20090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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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本品适用于免疫受损患者无致命危险的带状疱疹、单纯性疱疹病毒皮肤粘膜感染及早期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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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涂用,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每日早晚各1次,疗程2~4周;花斑癣,每日1次。 |
用本品涂擦患处,并覆盖,每次用量适中,每3小时1次,每日6次,连用7天。涂擦本品时,应注意防护用指套或橡皮手套涂擦,以免感染身体其他部位或感染他人。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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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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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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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本品适用于免疫受损患者无致命危险的带状疱疹、单纯性疱疹病毒皮肤粘膜感染及早期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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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患者出现局部刺激,偶见过敏反应,表现为皮肤灼热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
局部可能有轻度烧灼感、刺痛、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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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作外用,避免接触眼睛。 2.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3.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本品仅限用于皮肤涂擦、不能用于点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