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慢性肝性脑病、慢性迁延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及亚急性与慢性重型肝炎引起的氨基酸代谢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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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缬氨酸、亮氨酸、异亮氨酸、精氨酸、谷氨酸、门冬氨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蛋白琥珀酸铁,系酪蛋白经琥珀酸酐酰化后与三氧化铁络合制得的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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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安徽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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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189 |
国药准字H20143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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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慢性肝性脑病、慢性迁延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及亚急性与慢性重型肝炎引起的氨基酸代谢紊乱。 |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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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对紧急或危重患者,一日2次,一次1瓶,同时与等量10%葡萄糖稀释后缓慢静脉滴注,1分钟不超过40滴,病情改善后一天1瓶,连用1周为一疗程;对于其他肝病引起的氨基酸代谢紊乱者,一日1次,一次1瓶,加等量10%葡萄糖注射液缓慢静脉滴注。 |
饭前口服。成人:每日1~2支(相当于三价铁40~80mg),遵医嘱分两次在饭前口服。儿童:每日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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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偶有发生。尤其用药过量时易发生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结肠痉挛、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在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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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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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儿童用药:儿童每天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研究,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但预计不存在限制本品在老人使用的特殊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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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慢性肝性脑病、慢性迁延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及亚急性与慢性重型肝炎引起的氨基酸代谢紊乱。 |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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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输注速度过快可引起恶心、呕吐、头痛和发热等反应,尤其对危重和老年患者多见;反复应用,当再次使用时可引起过敏反应,临床表现为发热、恶心、呕吐、低血压、少尿、胸闷、呼吸急促、口唇紫绀、腹泻及皮疹;严重者可致过敏性休克,发生率低,但很难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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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应检查药液,如有浑浊,包装破裂等切勿使用。输注后剩余药液切勿保留,不能再用。 2、有高度食道和胃底静脉曲张时,输入量不宜过多,速度一定保持在每分钟40滴以下,以免静脉压力过高而致破裂出血。 3、高度腹水、胸水时,应注意水的平衡,避免输入量过多。本品不加稀释或输注速度过快时可引起病人胸闷、恶心、呕吐,甚至引起呼吸、循环衰竭,表现比较严重,故输注速度宜慢。 4、本品遇冷易析出结晶,可微温溶解后再使用。 5、非肝病使用氨基酸时要注意肝功能和精神症状的出现。 6、使用本品时,应注意水和电解质平衡。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儿童用药:本品系氨基酸类药,儿童患者可减量使用。 10、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易发生过敏反应,使用时应慎重。 11、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在开始治疗前,应先找出产生贫血的原因。 2.本品尤其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 3.本品不会影响病人的反应(驾驶及机器的操作)。 4.本品不会引起成瘾性,除了持续性出血、月经过多及怀孕外,不应服用本品超过六个月。 5.本品应放在孩子不能触及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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