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通络止痛。用于瘀血阻络所致的缺血性中风病,症见肢体麻木、活动不利、肢体疼痛;以及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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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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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康缘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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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308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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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通络止痛。用于瘀血阻络所致的缺血性中风病,症见肢体麻木、活动不利、肢体疼痛;以及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见上述证候者。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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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片,一日3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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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服用该药可能引起头晕、恶心、胃部不适等轻微副作用,通常不影响继续治疗。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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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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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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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化瘀,通络止痛。用于瘀血阻络所致的缺血性中风病,症见肢体麻木、活动不利、肢体疼痛;以及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见上述证候者。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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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阴虚火旺者慎用;3.过敏体质者慎用;4.服药期间如出现头晕、心悸、胸闷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