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的高纤溶出血,后者常见于癌症、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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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氨甲苯酸、葡萄糖。 |
益母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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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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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347 |
国药准字Z20055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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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的高纤溶出血,后者常见于癌症、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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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0.1-0.3g,成人常用量每日总量不超过0.6g。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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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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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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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的高纤溶出血,后者常见于癌症、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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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极少见。长期应用未见血栓形成,偶见头痛、头昏,腹部不适。有心肌梗死倾向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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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发现药液混浊或有异物、瓶盖松动等切勿使用。 2、本品应一次用完,不得贮藏再用。 3、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4、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液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用本品。 5、如与其它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6、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堵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慎用。 7、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8、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10、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11、老年用药:可用本品。 12、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孕妇忌服;2.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3.服用期间如出现头晕、心悸、失眠等不适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生;4.过敏体质者慎用;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