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急性颅脑外伤和脑手术后意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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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胞磷胆碱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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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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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746 |
国药准字H1098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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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急性颅脑外伤和脑手术后意识障碍。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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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滴注:一日0.25-0.5g,用5%或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缓滴注,每5-10日为一疗程;单纯静脉注射:每次0.1-0.2g。 2、肌内注射:一日0.1-0.3g,分1-2次注射。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l~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备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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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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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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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动物实验表明,本品无胎儿毒性或致畸作用,但对孕妇一般不用,对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婴幼儿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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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急性颅脑外伤和脑手术后意识障碍。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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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全身:偶见发热、倦怠、过敏样反应,严重者有过敏性休克的报告。 2、心血管:偶见暂时性血压下降、心动过速和心动过缓。 3、消化系统:偶见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痛、胃烧灼感、腹泻和肝功能异常。 4、呼吸系统:有发生过敏性哮喘的报告,严重者可出现呼吸困难和喉水肿。 5、神经系统:偶见眩晕、震颤、头痛、失眠、兴奋、烦躁不安和痉挛。 6、皮肤五官:偶见皮疹和一过性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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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慎用。 2、对伴有脑出血、脑水肿和颅压增高的严重急性颅脑损伤患者慎用。 3、癫痫及低血压患者慎用。 4、静脉注射时应尽量放慢给药速度。 5、肌注一般不采用,若用时应经常更换注射部位。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长期服用需定期检查肝肾功能;4.可能引起维生素B12缺乏;5.与某些药物可能存在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