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手术时异常高血压的急救处置;高血压性急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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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尼卡地平和氯化钠。 |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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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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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645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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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手术时异常高血压的急救处置;高血压性急症。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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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手术时异常高血压的急救处置:用以盐酸尼卡地平计,0.01%(1ml中的含量为0.1mg)的溶液进行静脉滴注。这时,以1分钟2-10μg/kg(体重)滴注速度开始给予,将血压降到目的值后,边监测血压边调节滴注速度。如有必要迅速降低血压时,则将本剂以盐酸尼卡地平计,10-30μg/kg(体重)的剂量进行静脉给予。 2、高血压性急症:用以盐酸尼卡地平计,0.01%,(1ml中的含量为0.1mg)的溶液进行静脉滴注。这时,以1分钟0.5-6μg/kg(体重)的滴注速度给予。从1分钟0.5μg/kg(体重)滴注速度开始给予,将血压降到目的值后,边监测血压边调节滴注速度。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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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颅内出血的,估计尚未完全止血的病人禁用。 2、脑中风急性期颅内压增高的病人禁用。 3、对盐酸尼卡地平有过敏史者禁用。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腹泻、恶心等。偶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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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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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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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手术时异常高血压的急救处置;高血压性急症。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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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循环系统:有时会出现心动过速、心慌、面赤、全身不适感、心电图变化。 2、肝脏:有时会出现肝功能障碍(GOT、GPT等上升)。 3、肾脏:有时BUN,肌酐会上升。 4、消化系统:有时会出现恶心。 5、其他:有时会出现血氧过少,头痛、体温上升、尿量减少、血液总胆固醇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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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发现药液浑浊或有异物、瓶体有细微破裂、瓶盖松动等切勿使用。本品应一次用完,不得贮藏再用。 2、本品作用因人而异,因此应在充分监测血压,心率等情形下慎重用药。 3、因本品给予过多引起明显低血压时A应中止给予。此外,如想迅速恢复血压,应给予升压制剂(正肾上腺素)。 4、对高血压性急症,经给予本剂、血压达到目标后,仍然继续进行降压治疗,且有可能时应改为口服。 5、高血压急症在停止使用本品后,血压有时会重新上升,因此应逐渐减量,停药后仍应细心观察血压。此外,改为口服时,也应注意血压再次上升。 6、长期使用本品若注射部位出现疼痛成发红时,应改变注射部位。 7、有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或主动脉瓣狭窄症进展的患者慎用。 8、本品对光不稳定,使用时应避免阳光直射。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约:孕妇必须在认真权衡利弊后,慎用。哺乳期妇女避免使用,如需应用本品、应停止哺料。 10、儿童用药:本品对小儿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11、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用此药时,应从低剂量开始0.5μg/kg/分,仔细观察病情,慎重给予。 12、药物过量:本品过量时可引起显著低血压与心动过缓,伴倦怠、神志模糊、语言不清。此时应给以血管收缩药,静脉内给葡萄糖酸钙以纠正症状。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腹泻、恶心等。偶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