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治疗代谢性酸中毒。治疗轻至中度代谢性酸中毒,以口服为宜。重度代谢性酸中毒则应静脉滴注,如严重肾脏病、循环衰竭、心肺复苏、体外循环及严重的原发性乳酸性酸中毒、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碳酸氢钠。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
生产企业 |
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4057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治疗代谢性酸中毒。治疗轻至中度代谢性酸中毒,以口服为宜。重度代谢性酸中毒则应静脉滴注,如严重肾脏病、循环衰竭、心肺复苏、体外循环及严重的原发性乳酸性酸中毒、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
用法用量 |
1、代谢性酸中毒,静脉滴注。所需剂量按下式计算:补碱量(mmol)=(-2.3-实际测得的BE值)×0.25×体重(kg),或补碱量(mmol)=正常的CO2CP-实际测得的CO2CP(mmol)×0.25×体重(kg)。除非体内丢失碳酸氢盐,一般先给计算剂量的1/3-1/2,4-8小时内滴注完毕。心肺复苏抢救时,首次1mmol/kg,以后根据血气分析结果调整用量(每1g碳酸氢钠相当于12mmol碳酸氢根)。 2、静脉用药还应注意下列问题: (1)静脉应用的浓度范围为1.5%(等渗)至8.4%。 (2)应从小剂量开始,根据血中pH值、碳酸氢根浓度变化决定追加剂量。 (3)短时间大量静脉输注可致严重碱中毒、低钾血症、低钙血症。当用量超过每分钟10ml高渗溶液时可导致高钠血症、脑脊液压力下降甚至颅内出血,此新生儿及2岁以下小儿更易发生。故以5%溶液输注时,速度不能超过每分钟8mmol钠。但在心肺复苏时因存在致命的酸中毒,应快速静脉输注。 3、碱化尿液,成人:口服首次4g,以后每4小时1-2g。静脉滴注,2-5mmol/kg,4-8小时内滴注完毕。小儿:口服,每日按体重1-10mmol/kg。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
成分 |
1、本品用于治疗代谢性酸中毒。治疗轻至中度代谢性酸中毒,以口服为宜。重度代谢性酸中毒则应静脉滴注,如严重肾脏病、循环衰竭、心肺复苏、体外循环及严重的原发性乳酸性酸中毒、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
药理作用 |
1、大量注射时可出现心律失常、肌肉痉挛、疼痛、异常疲倦虚弱等,主要由于代谢性碱中毒引起低钾血症所致。 2、剂量偏大或存在肾功能不全时,可出现水肿、精神症状、肌肉疼痛或抽搐、呼吸减慢、口内异味、异常疲倦虚弱等。主要由代谢性碱中毒所致。 3、长期应用时可引起尿频、尿急、持续性头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异常疲倦虚弱等。 |
||
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对胃酸分泌试验或血、尿pH测定结果有明显影响。 2、下列情况慎用: (1)少尿或无尿,因能增加钠负荷。 (2)钠潴留并有水肿时,如肝硬化,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妊娠高血压综合症。 (3)原发性高血压,因钠负荷增加可能加重病情。 3、下列情况不作静脉内用药: (1)代谢性或呼吸性碱中毒。 (2)因呕吐或持续胃肠负压吸引导致大量氯丢失,而极有可能发生代谢性碱中毒。 (3)低钙血症时,因本品引起碱中毒可加重低钙血症表现。 4、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如瓶内有异物,颜色改变,请勿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长期或大量应用可致代谢性碱中毒,并且钠负荷过高引起水肿等,孕妇应慎用。 (2)本品可经乳汁分泌,但对婴儿的影响尚无有关资料。 6、儿童用药:治疗酸中毒,参考成人剂量。心肺复苏抢救时,首次静注按体重1mmol/kg,以后根据血气分析结果调整用量。 7、老人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用药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