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脑、心及外周血管痉挛所致的缺血,肾、胆或胃肠道等内脏痉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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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罂粟碱、氯化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拉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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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 |
Senju Pharmaceutical Co.,Lt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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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718 |
注册证号H20130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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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脑、心及外周血管痉挛所致的缺血,肾、胆或胃肠道等内脏痉挛。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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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次30-120mg;每3小时一次。用于心搏停止时,两次给药时间要相隔10分钟。 |
一次1-2滴,一日4次滴眼。根据症状可以适当增减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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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 2、震颤麻痹(帕金森病)。 3、对本品过敏。 4、出血性脑梗死。 5、脑梗死发病后24小时至2周内有脑水肿及颅内压增高者,血压下降或血压有下降趋势者。 |
在申请批准时及使用成绩调查的总数5,843例病例中79例(1.35%)出现了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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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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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的使用,只有在判定用药的益处大于危险时,才可给予。[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安全性没有被确认,动物实验(大鼠)发现有延迟分娩的现象。]儿童用药:对早产儿、新生儿和婴儿的安全性还未确定(使用经验少)。老年用药:无可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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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脑、心及外周血管痉挛所致的缺血,肾、胆或胃肠道等内脏痉挛。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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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用药后可出现黄疸,表现为眼及皮肤明显黄染,提示肝功能受损。 2、可出现恶心、呕吐、食欲不振、便秘、头痛、嗜睡及过敏反应。 3、可引起注射部位皮肤发红、肿胀或疼痛。快速给药可使呼吸加深、面色潮红、心跳加速、低血压伴昡晕。 4、过量时可有视力模糊、复视、嗜睡或(和)无力。 5、可出现血嗜酸性细胞、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胆红素增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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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对脑及冠状血管的作用不及对周围血管,可使中枢神经缺血区的血流进一步减少,出现“窃流现象”,用于心绞痛、新近心肌梗死或卒中时须谨慎。 2、心功能不全时慎用,以免引起心功能抑制。 3、青光眼患者要定期检查眼压。 4、静脉大量应用能抑制房室和室内传导,并产生严重心率失常。 5、需注意检查肝功能,尤其是患者有胃肠道症状或黄疸时。出现肝功能不全时应停药。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属妊娠C类用药,尚不清楚孕妇给予罂粟碱是否会对胎儿造成伤害,或是否会影响生育能力。孕妇慎用。 (2)现尚不清楚罂粟碱是否通过乳汁排泄,因此哺乳妇女慎用。 7、儿童用药:缓慢肌注或静脉注射,一次按体重1.5mg/kg,每日4次。儿童静脉点滴用法的安全有效性尚未建立。 8、老年用药:青光眼患者慎用本品。 9、药物过量:中毒症状包括恶心、呕吐、虚弱、中枢神经系统抑制、眼球震颤、出汗、面色潮红、眩晕、窦性心动过速严重过量有抑制细胞呼吸和弱的钙拮抗剂作用。尚无中毒的血药浓度值。 |
1.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应注意本剂只用于对症治疗而不是对因治疗。 本剂可掩盖眼部感染,因此对于感染引起的炎症使用本剂时,一定要仔细观察,慎重使用。 2.应用时注意事项 给药途径:只能用于滴眼 给药时:滴眼时请注意药瓶前端不要接触眼睛。 发药时:在交给患者时,指导患者将药瓶避光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