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糖尿病患者的糖代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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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木糖醇。 |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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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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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019 |
国药准字Z44021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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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糖尿病患者的糖代用品。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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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缓慢静脉滴注。滴注速度,按木糖醇计,每千克体重每小时应在0.3g以下,或遵医嘱。一般一次20-50g,一日一次,每日剂量不超过100g。 |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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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胰岛素诱发的低血糖症禁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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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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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糖尿病患者的糖代用品。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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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静脉速度稍快可引起代谢性酸中毒,肾损伤,大脑功能损伤等严重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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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3、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4、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