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各种关节炎,包括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及其他软组织疼痛。亦用于其他疼痛如痛经、牙痛、损伤及创伤性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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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非诺洛芬钙。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培他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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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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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2243 |
国药准字H20203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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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各种关节炎,包括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及其他软组织疼痛。亦用于其他疼痛如痛经、牙痛、损伤及创伤性痛等。 |
结肠癌辅助化疗:卡培他滨适用于Dukes'C期、原发肿瘤根治术后、适于接受氟嘧啶类药物单独治疗的结肠癌患者的单药辅助治疗。其治疗的无病生存期(DFS)不亚于5-氟尿嘧啶和甲酰四氢叶酸联合方案(5-FU/LV)。卡培他滨单药或其他药物联合化疗均不能延长总生存期(OS),但已有试验数据表明在联合化疗方案中卡培他滨叫5-FU/LV改善生病生存期。医师在开具处方使用卡培他滨单药对Dukes’C期结肠癌进行辅助治疗时,可参考以上研究结果。用于支持该适应症的数据来自国外临床研究(见【临床试验】部分内容)。结直肠癌:卡培他滨单药或与奥沙利铂联合(XELOX)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的一线治疗。乳腺癌联合化疗:卡培他滨可与多西紫杉醇联合用于治疗含蒽环类药物方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乳腺癌单药化疗:卡培他滨亦可用于治疗对紫杉醇及含蒽环类药物化疗方案均耐药或对紫杉醇耐药和不能再使用蒽环类药物治疗(例如已经接受了累积剂量400mg/m2阿霉素或阿霉素同类药)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耐药的定义为治疗期间疾病继续进展(有或无初始缓解),或完成含有蒽环类药物的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胃癌:卡培他滨适用于不能手术的晚期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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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 1、抗风湿:每次0.3-0.6g,依病情轻重每天服3-4次。 2、镇痛(轻至中等度疼痛或痛经):每次0.2g,每4-6小时一次。成人一日最大限量为3.2g。 |
培他滨片应在餐后30分钟内用水整片吞服。卡培他滨片片剂不得压碎或切割(见【不良反应】)。如果患者无法整片吞服卡培他滨片剂而必须压碎或切割,则应由接受安全操作细胞毒性药物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该操作。具体看内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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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
研究者认为,在卡培他滨针对不同适应症进行单药治疗(结肠癌辅助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和转移性乳腺癌治疗)和进行联合化疗方案时都有可能发生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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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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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各种关节炎,包括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及其他软组织疼痛。亦用于其他疼痛如痛经、牙痛、损伤及创伤性痛等。 |
结肠癌辅助化疗:卡培他滨适用于Dukes'C期、原发肿瘤根治术后、适于接受氟嘧啶类药物单独治疗的结肠癌患者的单药辅助治疗。其治疗的无病生存期(DFS)不亚于5-氟尿嘧啶和甲酰四氢叶酸联合方案(5-FU/LV)。卡培他滨单药或其他药物联合化疗均不能延长总生存期(OS),但已有试验数据表明在联合化疗方案中卡培他滨叫5-FU/LV改善生病生存期。医师在开具处方使用卡培他滨单药对Dukes’C期结肠癌进行辅助治疗时,可参考以上研究结果。用于支持该适应症的数据来自国外临床研究(见【临床试验】部分内容)。结直肠癌:卡培他滨单药或与奥沙利铂联合(XELOX)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的一线治疗。乳腺癌联合化疗:卡培他滨可与多西紫杉醇联合用于治疗含蒽环类药物方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乳腺癌单药化疗:卡培他滨亦可用于治疗对紫杉醇及含蒽环类药物化疗方案均耐药或对紫杉醇耐药和不能再使用蒽环类药物治疗(例如已经接受了累积剂量400mg/m2阿霉素或阿霉素同类药)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耐药的定义为治疗期间疾病继续进展(有或无初始缓解),或完成含有蒽环类药物的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胃癌:卡培他滨适用于不能手术的晚期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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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症状最为常见,包括恶心、呕吐,烧心、便秘、消化不良等。严重者可有胃溃疡、出血和穿孔。 2、其他有头痛、头晕、困倦、下肢浮肿。偶有使白细胞、血小板减少,有时肝酶可以一过性升高。 3、过敏性皮疹、皮肤瘙痒亦有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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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本品可能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2、对诊断的干扰 (1)因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出血时间可延长。 (2)本品可使血钾浓度增高; (3)本品可致血清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及氨基转移酶升高;本品可影响血T3的测定结果(假性升高)。 3、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但停药24小时即可恢复。 4、可使血尿素氮及血清肌酐含量升高,肌酐清除率下降。 5、原有支气管哮喘者,用药后可加重。 6、心功能不全、高血压,用药后可致水潴留、水肿。 7、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障碍及血小板功能异常),用药后出血时间延长,出血倾向加重。 8、有消化性溃疡病史者,应用本品时易出现胃肠道副作用,包括产生新的溃疡。 9、肾功能不全者用药后肾脏不良反应增多,甚至导致肾功能衰竭。 10、长时间用药时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晚期妊娠妇女可使孕期延长,引起难产及产程延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在乳汁中仅有微量排出,孕妇及乳母用药问题尚缺乏资料。 12、儿童用药:由于没有相关安全性和剂量参考研究,不建议该药用于儿童。 13、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4、药物过量:用药过量数小时内即出现胃肠道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头晕、头痛、共济失调、耳鸣、震颤、嗜睡、意识障碍等。偶尔发生高烧、心动过缓、低血压和急性肾功能衰竭。有用药过量引起呼吸抑制和代谢性酸中毒的报道。 |
1. 严格按照医嘱服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4.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5. 定期监测血常规和肝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