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与左旋多巴联合应用,用于帕金森病和帕金森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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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比多巴。 |
溴芬酸钠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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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千寿制药株式会社 唐津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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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017 |
H20090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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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与左旋多巴联合应用,用于帕金森病和帕金森综合征。 |
适用于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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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g,一日3-4次。每隔1-2日逐渐增加每日剂量,一日最大剂量可达100mg。 |
通常一次1-2滴,一日两次滴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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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精神病,严重心律失常,心力衰竭,青光眼,消化性溃疡,有惊厥史者。 |
有时会出现角膜溃疡、角膜穿孔(频度不明),因此发生角膜上皮障碍等时要中止使用,妥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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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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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与左旋多巴联合应用,用于帕金森病和帕金森综合征。 |
适用于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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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有恶心,呕吐,体位性低血压,面部、舌、上肢和身体上部异常不随意运动,排尿困难,精神抑郁。少见不良反应有高血压、心律失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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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高血压、心律失常、糖尿病患者慎用。 2、有骨质疏松者用本品应缓慢恢复正常活动,以减少引起骨折危险。 3、用药期间需检查血常规,肝肾功能及心电图。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5、儿童用药:禁用。 6、老年用药:慎用。 7、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本品属妊娠C类药。 2.本品对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 3.本品使用不准超过10d。使用超过10d,能引起严重肝损害。如有正当理由确实需要使用超过10 d的病人,应严密监测肝酶(特别是谷丙转氨酶)水平。 4.凡对阿司匹林和其他NSAIDs过敏(如发生哮喘、荨麻疹等)的病人,本品禁用。 5.严重肝病和慢性肝炎病人禁用。 6.有胃溃疡和胃肠道出血既住史者慎用。 7.口服肾上腺皮质类固醇、抗凝剂、老年人、吸烟和饮酒过度,均能增加使用本品病人胃肠道出血的危险,切勿大意。 8.NSAIDs在有些病人中能引起肾功能损害(如降低肾血流量)和血液学不良反应(如贫血、抑制血小板聚集),凡肾功能损害和血液学障碍(如血凝障碍疾病)者应慎用。 9.高血压、心衰和有轻度肝损害既往史者慎用。 10.本品与其他NSAIDs相同,妊娠末期妇女不应使用,因可使胎儿动脉导管过早收缩,延迟分娩。 11.合用苯妥英能使本品血浓度约降低50%。合用含氢氧化铝的抗酸剂可使本品最大血浓降低36%。西咪替丁增加本品血浓度。 12.本品与其他非类固醇抗炎药相似,会增加锂的血浓度,两者并用应严密监控。 13.本品能降低抗高血压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