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与左旋多巴联合应用,用于帕金森病和帕金森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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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比多巴。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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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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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017 |
国药准字H4202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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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与左旋多巴联合应用,用于帕金森病和帕金森综合征。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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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g,一日3-4次。每隔1-2日逐渐增加每日剂量,一日最大剂量可达100mg。 |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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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精神病,严重心律失常,心力衰竭,青光眼,消化性溃疡,有惊厥史者。 |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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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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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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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与左旋多巴联合应用,用于帕金森病和帕金森综合征。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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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有恶心,呕吐,体位性低血压,面部、舌、上肢和身体上部异常不随意运动,排尿困难,精神抑郁。少见不良反应有高血压、心律失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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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高血压、心律失常、糖尿病患者慎用。 2、有骨质疏松者用本品应缓慢恢复正常活动,以减少引起骨折危险。 3、用药期间需检查血常规,肝肾功能及心电图。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5、儿童用药:禁用。 6、老年用药:慎用。 7、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