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高血压危象(如血压急剧升高),重度和极重度高血压,以及难治性高血压。用于控制围手术期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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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乌拉地尔。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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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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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890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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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高血压危象(如血压急剧升高),重度和极重度高血压,以及难治性高血压。用于控制围手术期高血压。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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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注射:缓慢静注10-50mg,监测血压变化,降压效果应在5分钟内即可显示。若效果不够满意,可重复用药。 2、持续静脉点滴或用输液泵:本品在静脉注射后,为了维持其降压效果,可持续静脉点滴。液体按下述方法配制:通常将250mg乌拉地尔加入到合适的液体中,如生理盐水、5%或10%的葡萄糖、5%的果糖或右旋糖酐40加0.9%的氯化钠溶液中,如使用输液泵维持剂量,可加入100mg乌拉地尔,再用上述液体稀释到50ml。 3、静脉输液的最大药物浓度为每毫升4mg乌拉地尔。 4、输入速度根据病人的血压酌情调整。推荐初始速度为每分钟2mg,维持速度为9mg/h。(若将250mg乌拉地尔溶解在500ml液体中,则1mg乌拉地尔相当于44滴或2.2ml输入液)。静脉点滴或用输液泵输入应当在静脉注射后使用,以维持血压稳定。 5、血压下降的程度由前15分钟内输入的药物剂量决定,然后用低剂量维持。疗程一般不超过7天。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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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禁用于对本品成份过敏的患者。 2、主动脉峡部狭窄或动静脉分流的患者禁用(肾透析时的分流除外)。 3、哺乳期妇女禁用。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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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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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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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高血压危象(如血压急剧升高),重度和极重度高血压,以及难治性高血压。用于控制围手术期高血压。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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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使用本品后,病人可能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出汗、烦燥、乏力、心悸、心律不齐、上胸部压迫感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其原因多为血压降得太快所致,通常在数分钟内即可消失,病人无需停药。 2、过敏反应少见(如骚痒,皮肤发红,皮疹等)。 3、极个别病例在口服本药时出现血小板计数减少,但血清免疫学研究尚未证实其因果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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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如果本品不是最先使用的降压药,那么在使用本品之前应间隔充分的时间。使先服用的其他降压药显示效应,必要时应适当减少本品的剂量。 2、血压骤然下降可能引起心动过缓甚至心脏停搏。 3、使用本品疗程一般不超过7天。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禁用。对于孕妇,仅在绝对必要的情况下方可使用本药。目前尚无资料说明本品在妊娠期前6个月使用的安全性,妊娠期后3个月使用的资料亦很有限。 5、儿童用药:儿童很少使用本药,目前尚缺乏这方面的资料。 6、老年用药:老年患者须谨慎使用降压药,且初始剂量宜小。因为他们对药物的敏感性有时难以估计。 7、药物过量: (1)药物过量的症状包括:①循环系统症状:头晕,直立性低血压、虚脱。②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疲劳、反应迟钝。 (2)药物过量的治疗:发生严重低血压可抬高下肢,补充血容量,如果无效,可缓慢静脉注射缩血管药物,不断监测血压变化,个别病例需使用常规剂量及稀释度的肾上腺素(100-1000ug)。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