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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洛沙星胶囊

巴洛沙星胶囊

处方药 非医保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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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由葡萄球菌属(包括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链球菌属、肠球菌属、摩根菌属、大肠埃希氏菌、普罗威登氏菌属、柠檬酸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假单胞菌属、消化链球菌属等敏感菌引起的单纯性尿路感染,如膀胱炎、尿道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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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洛沙星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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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巴洛沙星胶囊
巴洛沙星胶囊
双环醇片
双环醇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巴洛沙星。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环醇。

生产企业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协和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695

国药准字H200517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由葡萄球菌属(包括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链球菌属、肠球菌属、摩根菌属、大肠埃希氏菌、普罗威登氏菌属、柠檬酸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假单胞菌属、消化链球菌属等敏感菌引起的单纯性尿路感染,如膀胱炎、尿道炎等。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0.1g,一日2次。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一次25mg,必要时可增至50mg,一日3次,最少服用6个月或...

副作用

1、可对本品或对喹诺酮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儿童及婴幼儿禁用。 4、既往有因喹诺酮类药物引起肌腱炎、肌腱断裂史的患者禁用。

服用本品后,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或中度,一般无需停药、或短暂停药、或对症治疗即可缓解。 在入选2200例12岁至65岁患者的双环醇片Ⅳ期临床研究中,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研究者报告30例与本品很可能有关或可能有关的不良事件,偶见(发生率<0.5%)皮疹、头晕、腹胀、恶心,极个别(发生率<0.1%)出现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睡眠障碍、胃部不适、血小板下降、一过性血糖血肌升高、脱发。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研究资料,同其它药物一样,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 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的最适剂量遵医嘱。 老年用药:70岁以上老年患者的最适剂量尚待确定。

成分

本品?用于治疗由葡萄球菌属(包括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链球菌属、肠球菌属、摩根菌属、大肠埃希氏菌、普罗威登氏菌属、柠檬酸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假单胞菌属、消化链球菌属等敏感菌引起的单纯性尿路感染,如膀胱炎、尿道炎等。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药理作用

1、休克:比较罕见,若出现这类症状,应中止治疗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2、过敏反应:偶见皮疹、风疹、红斑,面部红肿等。在此情形下应中止治疗。 3、肾功能损害:偶见BUN、血清肌酐升高。 4、肝功能损害:罕见GOT、GPT,LDH和AL-P升高以及黄疸;在此情形下应中止治疗。 5、血液学:偶见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在此情形下应中止治疗。 6、消化系统:偶见厌食,腹痛,腹泻,恶心,便秘,腹部触痛,腹胀,消化不良,呕吐,口渴等。据报道,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伴有便血的伪膜性结肠炎,如果发生腹痛以及经常性腹泻应中止治疗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7、精神神经系统:晕眩,偶见头痛及失眠。 8、其他:偶见发热、心悸。据报道,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高血糖症(老年患者,尤其是肾衰患者较易发生)。

药理作用 双环醇为联苯结构衍生物。动物试验结果发现:双环醇对四氯化碳、D-氨基半乳糖、扑热息痛引起的小鼠急性肝损伤的氨基转移酶升高、小鼠免疫性肝炎的氨基转移酶升高有降低作用,肝脏组织病理形态学损害有不同程度的减轻。体外试验结果显示双环醇对肝癌细胞转染人乙肝病毒的2.2.15细胞株具有抑制HBeAg、HBVDNA、HBsAg分泌的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双环醇Ames试验、CHL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灌胃给予双环醇250、500、1000mg/kg,雄性大鼠于交配前连续给药60天,雌性大鼠于交配前14天到妊娠后15天连续给药。雄性、雌性大鼠分别于雌性大鼠妊娠后第7天和第20天处死。结果显示对妊娠率、吸收率、活胎数、胎仔性别、胎仔体重、骨骼发育、内脏发育未见明显影响。

注意事项

1、严重肾功能衰竭患者、如癫痫等间歇期发作的疾病患者、对新喹诺酮类药物有过敏史以及老年患者应慎用本品。 2、一般注意事项: (1)本品可能出现癫痫样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反应。 (2)老年患者或服用皮质类固醇患者给予喹诺酮类药物可能较易发生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如出现肌腱炎及肌腱断裂症状,应立即中断给药并通知医生。在确信排除肌腱炎和肌腱断裂诊断前应保持休息,不宜活动。但迄今为止,尚未有服用本品引起肌腱断裂的报道。 (3)有报道,给予喹诺酮类药物可能出现QTc间期延长。因为合并给予抗心律失常药后会引起QTc间期延长,对于低血钾、心脏病患者(如心律失常,心肌缺血性心脏病等)应慎重给药。但迄今为止,尚未有服用本品出现QTc间期延长的报道。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中使用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尚未确立,因此,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中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及婴幼儿禁用。 5、老年用药: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肾功能低下的老年患者可出现较高的血药浓度,应注意调整剂量及服药间隔。 6、药物过量:尚无本品药物过量使用的临床经验,急性药物过量时应仔细观察病情变化,予以对症处理。

1.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临床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疗程结束后也应加强随访。 2.有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慎用或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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