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肝癌、食管癌、胃和贲门癌、肺癌等及白细胞低下症。亦可作为癌瘤术前用药或用于联合化疗中。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去甲斑蝥酸钠。 |
本品每支10ml含玻璃酸钠10mg。辅料为:无水枸橼酸、枸橼酸钠、山梨醇、注射用水。 |
|
生产企业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德国悟兹法姆药业集团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342 |
注册证号H2015015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肝癌、食管癌、胃和贲门癌、肺癌等及白细胞低下症。亦可作为癌瘤术前用药或用于联合化疗中。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
用法用量 |
1、静脉注射:用适量5%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在用5%葡萄糖注射剂实习后,缓慢静脉推注。一次10-30mg或遵医嘱。静脉滴注时用适量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后,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缓慢滴入。 2、肝动脉插管:用适量灭菌注射用水溶解,一次10-30mg,一日2次。1个月为1个疗程,一般持续2-3个疗程。 3、瘤内注射:用适量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后使用。一次10-30mg,每周1次,4次为1个疗程,可持续4个疗程。 |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需使用频率更高(如每天使用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本品使硬性和软性隐形眼镜的配戴更加舒适,且不会形成任何的附着或残留物。本品适于长期治疗。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详情见产品说明书 |
|
禁忌 |
|
本品可以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
|
成分 |
本品用于肝癌、食管癌、胃和贲门癌、肺癌等及白细胞低下症。亦可作为癌瘤术前用药或用于联合化疗中。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
药理作用 |
一次注射量若超过30mg,部分患者出现恶心、呕吐等消化道症状,可减量或对症处理。 |
本品包含玻璃酸的钠盐,是一种存在于眼部和身体其他一些部分的天然物质。玻璃酸钠的特性是可以在眼睛表面形成一种规则、稳定、长效的水分膜,不易被洗去,而且不会引起视力模糊并可长时间保护眼睛不会有干涩和刺激感。治疗干眼症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角膜前泪液膜的稳定性和容量。玻璃酸是一种与粘蛋白(1种泪液成分)化学结构、分子量和流变学性质都相似的物质。由于它的粘弹性,眼睛可以保持润滑而不会引起视力损害。另外,玻璃酸的水结合容量可以保持眼睛表面的湿润。 |
|
注意事项 |
1、静脉给药时,注意避免药液漏出血管壁外。 2、瘤内注射时,防止药液溢出瘤体外。 3、少数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出现体温增高,使用高剂量应注意体温的改变。若体温升高,可对症处理。 4、对有出血倾向的患者,应慎用较高剂量。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宜在医生指导下,酌情使用。 6、儿童用药:儿童用量酌减,一般为成人量的25%-50%,可在医生指导下应用。 7、药物过量:药物过量,部分患者可能出现消化道反应和心、肝、肾损伤,可酌情减量或对症处理。 |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海露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痛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7.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