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慢性酒精中毒所致的神经精神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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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硫必利。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环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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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协和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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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102 |
国药准字H20051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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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慢性酒精中毒所致的神经精神障碍。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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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或5%葡萄糖或生理盐水稀释后静脉滴注,一次1支-2支,一日2支-6支。用量宜自小剂量逐渐递增。静脉注射应缓慢。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一次25mg,必要时可增至50mg,一日3次,最少服用6个月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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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嗜铬细胞瘤,不稳定性癫痫。 |
服用本品后,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或中度,一般无需停药、或短暂停药、或对症治疗即可缓解。 在入选2200例12岁至65岁患者的双环醇片Ⅳ期临床研究中,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研究者报告30例与本品很可能有关或可能有关的不良事件,偶见(发生率<0.5%)皮疹、头晕、腹胀、恶心,极个别(发生率<0.1%)出现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睡眠障碍、胃部不适、血小板下降、一过性血糖血肌升高、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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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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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研究资料,同其它药物一样,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 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的最适剂量遵医嘱。 老年用药:70岁以上老年患者的最适剂量尚待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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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慢性酒精中毒所致的神经精神障碍。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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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治疗量不良反应轻微,可有嗜睡、口干、头昏、乏力、便秘等,偶见锥体外系副反应如震颤、静坐不能等,罕见暂时性闭经、溢乳。一般停药或减量均可自行消失。个别对本品高度敏感的患者,可能发生重度锥体外系副反应,必要时可用抗胆碱能药物如东莨菪碱治疗即可迅速缓解。 |
药理作用 双环醇为联苯结构衍生物。动物试验结果发现:双环醇对四氯化碳、D-氨基半乳糖、扑热息痛引起的小鼠急性肝损伤的氨基转移酶升高、小鼠免疫性肝炎的氨基转移酶升高有降低作用,肝脏组织病理形态学损害有不同程度的减轻。体外试验结果显示双环醇对肝癌细胞转染人乙肝病毒的2.2.15细胞株具有抑制HBeAg、HBVDNA、HBsAg分泌的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双环醇Ames试验、CHL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灌胃给予双环醇250、500、1000mg/kg,雄性大鼠于交配前连续给药60天,雌性大鼠于交配前14天到妊娠后15天连续给药。雄性、雌性大鼠分别于雌性大鼠妊娠后第7天和第20天处死。结果显示对妊娠率、吸收率、活胎数、胎仔性别、胎仔体重、骨骼发育、内脏发育未见明显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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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老年人要小心使用,对严重的心血管病人,由于血液动力学改变,可能产生低血压。建议从小剂量开始使用。 2、有严重肝、肾功能损害患者,白细胞减少或造血功能不良患者,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人员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没有证明有致畸作用,由于缺少临床数据,没有妇女怀孕期间对胎儿影响的数据报道。由于母亲长期使用盐酸硫必利,新生儿偶有锥体外系副反应的报道,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本品。 4、儿童用药:儿童减量使用,或遵医嘱。 5、老年用药:对老年人要小心使用,对严重的心血管病人,由于血液动力学改变,可能产生低血压。建议从小剂量开始使用。 6、药物过量:药物过量时,会出现神经抑制的副作用,可使用抗胆碱能类的抗帕金森病药予以拮抗。 |
1.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临床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疗程结束后也应加强随访。 2.有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慎用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