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严重感染。如铜绿假单胞菌、变形杆菌属(吲哚阳性和阴性)、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及枸橼酸杆菌属等所致的新生儿脓毒症、败血症、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包括脑膜炎)、尿路生殖系统感染、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腹膜炎、胆道感染、皮肤或骨骼感染、中耳炎、鼻窦炎、软组织感染、李斯特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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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酸奈替米星。 |
主要成份:美沙拉秦。?【性状】本品为土黄色椭圆形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浅棕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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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瑞年前进制药有限公司 |
Losan Pharma Gmb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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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618 |
注册证号H20171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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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严重感染。如铜绿假单胞菌、变形杆菌属(吲哚阳性和阴性)、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及枸橼酸杆菌属等所致的新生儿脓毒症、败血症、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包括脑膜炎)、尿路生殖系统感染、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腹膜炎、胆道感染、皮肤或骨骼感染、中耳炎、鼻窦炎、软组织感染、李斯特菌病等。 |
1.用于溃疡性结肠炎的治疗:包括急性发作期的治疗和防止复发的维持治疗;2.用于克罗恩病急性发作期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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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肾功能正常者: (1)成人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按体重每8小时1.3-2.2mg/kg;或每12小时2-3.25mg/kg;治疗复杂性尿路感染,按体重每12小时1.5-2mg/kg。疗程均为7-14日。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7.5mg/kg。血液透析后应补给1mg/kg。 (2)小儿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6周以内小儿,按体重每12小时2-3mg/kg;6周-12岁小儿,按体重每8小时1.7-2.3mg/kg;或按体重每12小时2.5-3.5mg/kg。疗程均为7-14日。 (3)静脉滴注时,取本品50-200ml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或其他灭菌稀释液稀释,于1.5-2小时内静脉滴注;小儿的稀释液量应相应减少。于1.5-2小时内缓慢输入。 (4)应用本品宜定期监测血药浓度,使血药峰浓度维持在6-10mg/L,谷浓度为0.5-2mg/L。 2、肾功能减退者:必须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调整剂量,有条件时宜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其结果拟订个体化给药方案,使血药浓度调整至上述范围,也可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或参考肌酐值、血尿素氮值减少本品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
根据临床个体病例需要,推荐成人按下述日剂量服用(详见内部说明书)。常规给药方法:分别在早、中、晚餐前1小时服用。必须用大量液体整片吞服(不能嚼碎)。在急性发作期和维持治疗中,为获得理想的治疗效果,建议持续、规律地服用本品。由医生确定使用疗程。国外推荐溃疡性结肠炎或克罗恩病急性发作期般服药8~1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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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奈替米星或任何一种氨基糖甙类抗生素有过敏或有严重毒性反应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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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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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美沙拉秦可以通过胎盘屏障。目前关于孕妇使用本品的临床数据有限,尚无相关的流行病学数据。只有在预期的临床受益大于对胎儿的潜在风险时,孕妇才能使用本品。经口给药的动物研究表明美沙拉秦对妊娠、胚胎或胎仔发育无直接或间接的不良影响。哺乳:少量美沙拉秦和N-乙酰-5-氨基水杨酸可以通过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使用美沙拉秦的经验有限。不排除婴儿会出现腹泻等过敏反应。只有在预期的临床受益大于对婴儿的潜在风险时,哺乳期妇女才能使用本品。儿童用药:由于缺乏儿童的使用经验,暂建议儿童不使用本品。老年用药:高龄患者使用本品应酌减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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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严重感染。如铜绿假单胞菌、变形杆菌属(吲哚阳性和阴性)、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及枸橼酸杆菌属等所致的新生儿脓毒症、败血症、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包括脑膜炎)、尿路生殖系统感染、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腹膜炎、胆道感染、皮肤或骨骼感染、中耳炎、鼻窦炎、软组织感染、李斯特菌病等。 |
1.用于溃疡性结肠炎的治疗:包括急性发作期的治疗和防止复发的维持治疗;2.用于克罗恩病急性发作期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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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肾毒性:奈替米星引起的肾脏不良反应为1000人中有7倒,可表现为血清肌酐值上升,并可能伴随尿量减少,尿中出现肾小管管型细胞或蛋白质;血尿素氮值上升或者是肌酐清除率下降。这些不良反应在老年人有肾脏损害病史的病人,接受长时期或者超过推荐剂量的药物治疗的病人身上发生更加频繁。虽然,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治疗后可能会发生永久性的肾损害,我们观察到的由奈替米星引起的肾损害通常是轻度、可逆的,并且是在治疗结束后,在药物被排泄时发生的。 2、神经毒性:有关于对听觉神经和第八对颅神经的前庭分支有不良反应的报道。与奈替米星相关的听力改变在每1000人中约发生4例,与奈替米星相关的主观听力丧失大约每250人中发生1例,与奈替米星相关的前庭异常在每150人中发生1例。那些可能使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相关的耳毒性发生率风险增加的因素包括:肾损害(特别是严重到需要透析的病人),药物过量,脱水,给药时合用利尿酸和呋喃苯胺酸或先前已经用过其它耳毒性药物。也报道有外周神经病变或脑病,包括麻木,皮肤麻刺感,肌肉刺痛,惊厥和毒性样肌无力综合征发生。症状包括头晕、眩晕、耳呜、眼球震颤和听力丧失。由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引起的耳毒性通常是不可逆的。耳蜗损害,通常只是在高频音波下听觉测试结果发生微小的改变,并不会发生主观听力丧失。前庭功能障碍通常引起眼球震颤、眩晕、恶心、呕吐或急性美尼尔综合征。那些有正常肾功能且在给奈替米星注射剂时没有超过推荐剂量或长于推荐时间的病人发生毒性作用的风险较低。一些曾经接受过其它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治疗时发生毒性神经反应的病人现在进行奈替米星治疗时没有进一步发生毒性反应。 3、在由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治疗后会发生由神经肌肉阻滞后引起的急性肌肉麻痹和呼吸暂停。 4、其它在给奈替米星注射剂时不良反应发生率如下: (1)血清氨基转移酶(SGOT和SGPT)、碱性磷脂酸酶、胆红素值上升,发生率约为每1000人中15例。 (2)皮疹或瘙痒,发生率约为每1000人中4–5例;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发生率约为每1000人中4例。 (3)血小板增多,发生率约为每1000人中2例。 (4)凝血时间延长,发生率约为每1000人中1例。 (5)发热,发生率约为每1000人中1例。 (6)发生率为每1000人中少于1例不良反应且与奈替米星相关的有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白血病样的反应,周围血象中有未成熟的白细胞,高血钾,呕吐,腹泻,心悸,低血压,头痛,定向力障碍,视力模糊或感觉异常。 (7)肌肉注射和静脉滴注的局部耐受性较好,但每1000人中约有4例出现严重的疼痛,有相似数目的病人出现硬块或血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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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是单纯性尿路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及轻度皮肤软组织感染的首选药;败血症治疗中需联合应用具协同作用的药物,腹腔感染治疗,宜加用甲硝唑等抗厌氧菌药物。 2、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失水、第8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肾功能损害患者。 3、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 4、为避免或减少耳、肾毒性反应的发生,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尿常规、血尿素氮、血肌酐等,并密切观察前庭功能及听力改变。有条件者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调整剂量使血药峰浓度在16mg/L以下,且不宜持续较长时间(如2-3小时以上),谷浓度避免超过4mg/L。 5、肾功能减退患者应根据肾损害程度减量用药(见“用法用量”)。 6、严重烧伤患者本品的血药浓度可能较低,应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结果调整剂量。 7、本品剂量相同时,发热患者的血药浓度较无发热者低,血消除半衰期(t1/2β)亦较短,但退热后血药浓度可能增高,通常不须调整剂量,贫血患者本品的t1/2β,也可能较短。 8、疗程一般不宜超过14天,以减少耳、肾毒性的发生。 9、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本品可使血糖、血碱性磷酸酶、血清氨基转移酶和嗜酸性粒细胞等的测定值升高,使白细胞、血小板等的测定值降低,多呈一过性。 |
1.根据医生判定,必要时在治疗前和治疗过程中检查血象(血细胞分类计数,肝功能参数如ALT或AST,血肌酐)和尿液状况(试纸)。建议开始治疗后14天检查这些项目,此后每隔4周进一步复查2~3次。如检查结果正常,每3个月例行检查一次。如发现其他症状,必须立即进行相关检查。 2.肝功能障碍者应慎用本品。 3.肾功能障碍者勿使用本品。如果治疗期间肾功能出现恶化则应考虑美沙拉秦诱导的肾毒性。 4.患有肺功能障碍的患者,特别是哮喘患者,应在医生的严密监控下使用本品治疗。 5.对含柳氮磺吡啶的药物过敏的患者,应在严密的医学监控下使用本品。如出现急性不耐受反应(腹部痉挛、急性腹痛、发热、严重头痛以及皮疹等症状),须立即停止治疗。 6.每片0.5g规格的美沙拉秦肠溶片含有2.1mmol(49mg)钠。对控制钠(低钠或低盐)饮食的患者服用本品须考虑。 7.极少数情况下,在切除回盲部并同时切除回盲瓣的患者中,可在大便中观察到未溶解的美沙拉秦肠溶片,这是由于本品快速通过肠道引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