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烧伤和其它创伤所致的新鲜创面,各种原因引起的慢性溃疡创面和脓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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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磺胺嘧啶。 |
化学名称:奥替溴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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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希尔康泰制药有限公司 |
Berlin-Chemie A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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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1373 |
注册证号H2014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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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烧伤和其它创伤所致的新鲜创面,各种原因引起的慢性溃疡创面和脓腔。 |
适用于胃肠道痉挛和运动功能障碍(肠易激综合征,胃炎,胃十二指肠炎,肠炎,食管病变)。也可用于内窥镜检查前准备(食管-胃-十二指肠镜,结肠镜,直肠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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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用灭菌生理盐水清洁创面后,将软膏直接涂于创面上,厚约1-2mm,然后用无菌纱布包扎;或将软膏涂于无菌纱布上,用单层软膏纱布贴于创面,采取半暴露,或再复盖无菌纱布包扎;或将含有软膏的无菌纱布直接放入脓腔引流脓液,外加纱布包扎,视脓液多少可1-3日更换一次。 2、对于烧伤创面,采用半暴露疗法,每日检查有无积液、积脓,如有积液或积脓,则应更换敷料,否则不必更换。采用包扎疗法的,如为新鲜创面,1-2日后检查,如无感染征象,可延长换药时间,直到创面愈合;如有感染,则可每1-2日更换一次,直到感染控制再延长换药时间;如为感染创面,可每日换药一次,以后视分泌物的多少,逐步延长换药时间,直到创面愈合为止。 3、对于供皮区创面,在切取皮片后,立即将软膏制的纱布贴于创面上,外用无菌纱布加压包扎,待创面愈合后,纱布自行脱落,勿强行剥离。以免损伤新生上皮。用量,视创面的大小及感染情况而定,一日不超过500g。 |
口服,每日2~3次,每次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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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如用量过大,用时过长,注意肾功能检查。 |
如果按照治疗剂量使用,此药不会产生副作用,非特殊情况下不会发生阿托品样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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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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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在动物实验没有发现胚胎毒性,致畸毒性,致突变毒性反应,但是此药也仅可用于绝对必须使用的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而且应在医生的严密监督下,否则一般不用于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请遵医嘱!老年用药:对于老年患者无使用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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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烧伤和其它创伤所致的新鲜创面,各种原因引起的慢性溃疡创面和脓腔。 |
适用于胃肠道痉挛和运动功能障碍(肠易激综合征,胃炎,胃十二指肠炎,肠炎,食管病变)。也可用于内窥镜检查前准备(食管-胃-十二指肠镜,结肠镜,直肠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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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极少数患者出现局部过敏反应,停药后很快好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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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可自局部部分吸收,其注意事项同磺胺嘧啶全身应用。 2、本品不可用于对磺胺药过敏的患者。 3、肝、肾功能损害者宜避免使用或慎用本品。 4、新生儿不宜用本品,因其吸收后也有发生新生儿核黄疸的可能。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6、儿童用药:新生儿慎用。 7、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8、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过敏体质者慎用;4.不宜与抗胆碱药合用;5.避免与强心苷类药物同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