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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酸甲羟孕酮

醋酸甲羟孕酮

处方药 医保

上海新华联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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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醋酸甲羟孕酮片/醋酸甲羟孕酮分散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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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酸甲羟孕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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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醋酸甲羟孕酮
醋酸甲羟孕酮
复方环磷酰胺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甲羟孕酮。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生产企业

上海新华联制药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1623

国药准字H120210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醋酸甲羟孕酮片/醋酸甲羟孕酮分散片: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醋酸甲羟孕酮片: 口服。本品需在有经验医生指导下使用。 1、功能性闭经:一日4-8mg,连服5-10天。 2、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及肾癌等激素依赖性肿瘤:一般一次100mg,一日3次,每日100-500mg;或一次口服500mg,每日1-2次,作为肌内注射后的维持量。 3、乳腺癌:推荐每日500-1500mg,甚至每日高达2g(大剂量可分成每天2-3次用药)。 醋酸甲羟孕酮分散片: 1、口服。 2、本品须在有经验医生指导下服用。 3、乳腺癌:推荐每日500-2500mg,甚至每日高达2g(大剂量可分成每天2-3次服用)。 4、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及肾癌等激素依赖性肿瘤:每日100-500mg。一般一次100mg,一日三次;或一次口服500mg,每日一次。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1、乳腺、子宫、卵巢恶性肿瘤患者禁用。 2、子宫内膜异位尚未绝经者禁用。 3、急性血栓性疾病者禁用。 4、不明原因阴道出血者禁用。 5、尚未绝经的子宫肌瘤患者禁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醋酸甲羟孕酮片/醋酸甲羟孕酮分散片: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药理作用

醋酸甲羟孕酮片: 个别妇女有不规则出血。治疗肿瘤时,治疗剂量大可出现类柯兴氏征。长期应用肝功能异常。 醋酸甲羟孕酮分散片: 和其它孕激素一样具有下列不良反应:乳房胀痛、溢乳、阴道出血、月经改变、闭经、水肿、体重改变、子宫颈糜烂或子宫颈分泌改变、黄疸、伴或不伴瘙痒的皮疹、精神抑郁。

注意事项

本品应该在有经验的肿瘤专科医师监督指导下使用,且患者须进行定期随访。 1、应对本品治疗期间发生的意外阴道出血进行仔细检查,明确诊断。 2、在送检子宫内膜或宫颈组织时,应告知病理学家(实验室)患者正在使用本品。 3、本品可能引起一定程度的液体潴留,因此应慎用于可能因液体潴留而加重原有疾病的患者。 4、具有临床抑郁治疗史的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受到密切监测。 5、某些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糖耐量下降。糖尿病患者在使用本品治疗时应受到密切观察。 6、应告知医生/实验室本品的应用可降低下述内分泌指标的水平: (1)血浆/尿类固醇(如皮质醇、雌激素、孕烷二醇、孕激素、睾酮)。 (2)血浆/尿促性腺激素(如LH和FSH)。 (3)性激素结合球蛋白。 7、如果视力突然部分或完全丧失或如果突发眼球突出、复视或偏头痛,在检查期间不应再给药。如果检查提示视乳头水肿或视网膜血管病变,则应立即停药。 8、本品可能会引起类库欣综合征。 9、某些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肾上腺功能抑制。本品可降低ACTH和氢化可的松的血液水平。 10、医生/实验室应被告知,除了引起在注意事项中列出的内分泌指标异常外,本品也可以在美替拉酮试验中引起部分肾上腺功能不全。因此,肾上腺皮质对于ACTH的反应能力应在美替拉酮给药前确定。 11、肾功能衰竭和/或肝功能衰竭的患者应谨慎用药。 12、本品含乳糖,因此对于因罕见的遗传原因所致的半乳糖不耐受患者,拉普乳糖酶缺乏症患者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者,应避免使用本药品。 13、绝经期前患者应用孕激素治疗,可能会掩盖更年期的起始症状。 1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15、儿童用药:不适用于儿童。 16、药物过量:尚未观察到急性药物过量导致的症状。口服剂量最高至每天3g时耐受性良好。药物过量时应密切观察,采取对症和支持治疗。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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