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和预防低血容量,如手术、创伤、烧伤等引起的血容量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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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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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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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364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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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和预防低血容量,如手术、创伤、烧伤等引起的血容量减少。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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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静脉滴注,初始剂量1020ml/kg,随后根据需要,每小时510ml/kg维持。儿童剂量:初始剂量10ml/kg,随后根据需要,每小时5ml/kg维持。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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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该药物可能引起的副作用包括过敏反应、发热、寒战、恶心、呕吐、头痛、皮疹、出血倾向增加等。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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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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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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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和预防低血容量,如手术、创伤、烧伤等引起的血容量减少。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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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医嘱使用;2. 监测肾功能和电解质平衡;3. 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4. 观察过敏反应;5.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