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不能口服或肠道吸收营养的患者,提供必要的能量和营养,支持机体代谢和生长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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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龙胆、芦荟、熟大黄、黄芩、青黛、天南星(矾炙)、木香、青皮(醋炙)、陈皮、当归、栀子(姜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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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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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53094 |
国药准字Z2202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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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不能口服或肠道吸收营养的患者,提供必要的能量和营养,支持机体代谢和生长发育。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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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儿童:根据患者能量需求,通过中心静脉或周围静脉输注。成人每日能量需求约2530kcal/kg,儿童约3545kcal/kg。调整输注速率以维持血糖在正常范围。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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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肠外营养可能引起的副作用包括电解质失衡、感染风险增加、血栓形成、肝功能异常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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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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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不能口服或肠道吸收营养的患者,提供必要的能量和营养,支持机体代谢和生长发育。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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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医嘱使用;2. 避免与不相容药物混合;3. 监测血糖和电解质水平;4. 观察注射部位反应;5. 定期检查肝功能。 |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 阴虚火旺、肝火旺盛者慎用;3.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 服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