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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外营养注射液(25)

肠外营养注射液(25)

非处方药 医保

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适用于不能口服或肠道吸收营养的患者,提供必要的能量和营养,支持机体代谢和生长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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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外营养注射液(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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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肠外营养注射液(25)
肠外营养注射液(25)
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主要成分

麻黄、炒苦杏仁、石膏、甘草、黄芩、板蓝根、北豆根。辅料为:蜂蜜、蔗糖、苯甲酸钠。

生产企业

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亚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53094

国药准字Z2005445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不能口服或肠道吸收营养的患者,提供必要的能量和营养,支持机体代谢和生长发育。

清热宣肺,气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用法用量

成人及儿童:根据患者能量需求,通过中心静脉或周围静脉输注。成人每日能量需求约2530kcal/kg,儿童约3545kcal/kg。调整输注速率以维持血糖在正常范围。

口服,一岁至二岁每次3~5毫升,三岁至五岁每次5~10毫升,六岁至十四岁每次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副作用

肠外营养可能引起的副作用包括电解质失衡、感染风险增加、血栓形成、肝功能异常等。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适用于不能口服或肠道吸收营养的患者,提供必要的能量和营养,支持机体代谢和生长发育。

清热宣肺,气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医嘱使用;2. 避免与不相容药物混合;3. 监测血糖和电解质水平;4. 观察注射部位反应;5. 定期检查肝功能。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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