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不能口服或肠道吸收营养的患者,提供必要的能量和营养,支持机体代谢和生长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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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鸡眼草、地胆草、谷精草、夜明砂、蚕砂、蝉蜕、谷芽、盐酸小檗碱、木香、党参、麦冬、玉竹、赤芍、甘草。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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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
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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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53094 |
国药准字Z33020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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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不能口服或肠道吸收营养的患者,提供必要的能量和营养,支持机体代谢和生长发育。 |
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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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儿童:根据患者能量需求,通过中心静脉或周围静脉输注。成人每日能量需求约2530kcal/kg,儿童约3545kcal/kg。调整输注速率以维持血糖在正常范围。 |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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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肠外营养可能引起的副作用包括电解质失衡、感染风险增加、血栓形成、肝功能异常等。 |
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即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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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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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不能口服或肠道吸收营养的患者,提供必要的能量和营养,支持机体代谢和生长发育。 |
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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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医嘱使用;2. 避免与不相容药物混合;3. 监测血糖和电解质水平;4. 观察注射部位反应;5. 定期检查肝功能。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本品含盐酸小檗碱。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