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不能口服或肠道吸收营养的患者,提供必要的能量和营养,支持机体代谢和生长发育。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川芎、木香、小茴香、冰片。 |
||
生产企业 |
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53094 |
国药准字Z5302139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不能口服或肠道吸收营养的患者,提供必要的能量和营养,支持机体代谢和生长发育。 |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
用法用量 |
成人及儿童:根据患者能量需求,通过中心静脉或周围静脉输注。成人每日能量需求约2530kcal/kg,儿童约3545kcal/kg。调整输注速率以维持血糖在正常范围。 |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
|
副作用 |
肠外营养可能引起的副作用包括电解质失衡、感染风险增加、血栓形成、肝功能异常等。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适用于不能口服或肠道吸收营养的患者,提供必要的能量和营养,支持机体代谢和生长发育。 |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医嘱使用;2. 避免与不相容药物混合;3. 监测血糖和电解质水平;4. 观察注射部位反应;5. 定期检查肝功能。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使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