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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外营养注射液(25)

肠外营养注射液(25)

非处方药 医保

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适用于不能口服或肠道吸收营养的患者,提供必要的能量和营养,支持机体代谢和生长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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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外营养注射液(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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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肠外营养注射液(25)
肠外营养注射液(25)
小儿咳喘灵颗粒
小儿咳喘灵颗粒
主要成分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辅料为糊精、蔗糖。

生产企业

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肇庆星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53094

国药准字Z4402270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不能口服或肠道吸收营养的患者,提供必要的能量和营养,支持机体代谢和生长发育。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成人及儿童:根据患者能量需求,通过中心静脉或周围静脉输注。成人每日能量需求约2530kcal/kg,儿童约3545kcal/kg。调整输注速率以维持血糖在正常范围。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副作用

肠外营养可能引起的副作用包括电解质失衡、感染风险增加、血栓形成、肝功能异常等。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适用于不能口服或肠道吸收营养的患者,提供必要的能量和营养,支持机体代谢和生长发育。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医嘱使用;2. 避免与不相容药物混合;3. 监测血糖和电解质水平;4. 观察注射部位反应;5. 定期检查肝功能。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遵医嘱。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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