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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外营养注射液(25)

肠外营养注射液(25)

非处方药 医保

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适用于不能口服或肠道吸收营养的患者,提供必要的能量和营养,支持机体代谢和生长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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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外营养注射液(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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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肠外营养注射液(25)
肠外营养注射液(25)
小儿清肺化痰颗粒
小儿清肺化痰颗粒
主要成分

麻黄、石膏、苦杏仁、前胡、黄芩、紫苏子(炒)、葶苈子、竹茹。辅料为蔗糖粉、糊精。

生产企业

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53094

国药准字Z1302079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不能口服或肠道吸收营养的患者,提供必要的能量和营养,支持机体代谢和生长发育。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喘。

用法用量

成人及儿童:根据患者能量需求,通过中心静脉或周围静脉输注。成人每日能量需求约2530kcal/kg,儿童约3545kcal/kg。调整输注速率以维持血糖在正常范围。

开水冲服,周岁以下一次3克,1~5岁一次6克,5岁以上一次9~12克,一日2~3次。

副作用

肠外营养可能引起的副作用包括电解质失衡、感染风险增加、血栓形成、肝功能异常等。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适用于不能口服或肠道吸收营养的患者,提供必要的能量和营养,支持机体代谢和生长发育。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喘。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医嘱使用;2. 避免与不相容药物混合;3. 监测血糖和电解质水平;4. 观察注射部位反应;5. 定期检查肝功能。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患者均应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运动员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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