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急性心功能不全和心源性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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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氨茶碱。 |
鸡眼草、地胆草、谷精草、夜明砂、蚕砂、蝉蜕、谷芽、盐酸小檗碱、木香、党参、麦冬、玉竹、赤芍、甘草。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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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天方华中药业有限公司 |
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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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4681 |
国药准字Z33020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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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急性心功能不全和心源性哮喘。 |
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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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常用量:静脉滴注,一次0.25-0.5g,一日0.5-1g。 2、极量:静脉滴注,一次0.5g。 |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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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及急性心肌梗死伴有血压显著降低者禁用。 |
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即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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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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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急性心功能不全和心源性哮喘。 |
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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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恶心、胃部不适、呕吐、食欲减退,也可见头痛、烦燥、易激动。 2、当静脉滴注过快或茶碱血浓度超过20μg/ml,可出现毒性反应。表现为心律失常、心率增快、头晕、血压剧降、肌肉颤动或癫痫。由于胃肠道受刺激,可见血性呕吐物或柏油样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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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尿酸及尿中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增高。 2、下列情况应慎用,并注意监测血清茶碱浓度: (1)酒精中毒。 (2)心律失常。 (3)严重心脏病。 (4)充血性心力衰竭。 (5)肺源性心脏病。 (6)肝脏疾患。 (7)高血压。 (8)甲状腺功能亢进。 (9)严重低氧血症。 (10)急性心肌损害。 (11)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或有溃疡病史者。 (12)肾脏疾患。 (13)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 (14)持续发热患者。 (15)茶碱清除率减低者。 3、静脉滴注时,应避免与维生素C、促皮质激素、去甲肾上腺素、四环素类盐酸盐配伍。 4、用于心功能不全的患者时应注意计算氯化钠的摄入量。 5、给药期间注意体内血药浓度与疗效相关。尤其是长期用药病人,用量通常大于一般人用量,曾认为茶碱有效血浓度大约10-20μg/ml,超过20μg/ml,即可产生毒性,近来研究提示5-10μg/ml左右时也可收到较好疗效。 6、用量应根据标准体重计算,理论上给予茶碱0.5mg/kg,即可使血清茶碱浓度升高1μg/ml。 7、本品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发现药液浑浊、异物、封口松动、漏液、瓶身或瓶口有破裂漏气等,切勿使用。 8、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再贮存使用。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本品含盐酸小檗碱。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