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多种原因引起的视神经萎缩症(外伤性、视网膜色素变性、视神经炎、缺血性视神经病变、遗传性视神经萎缩、青光眼眼压控制正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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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胞磷胆碱钠和肌苷。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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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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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408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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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多种原因引起的视神经萎缩症(外伤性、视网膜色素变性、视神经炎、缺血性视神经病变、遗传性视神经萎缩、青光眼眼压控制正常者)。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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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于眼球后注射,注射前用2ml灭菌生理盐水溶解药物1支(300mg)。每次注射1支,隔日注射一次,40天为一个疗程。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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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糖尿病,出血性疾病及心、肝、肾等脏器严重损害者禁用。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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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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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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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多种原因引起的视神经萎缩症(外伤性、视网膜色素变性、视神经炎、缺血性视神经病变、遗传性视神经萎缩、青光眼眼压控制正常者)。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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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注射后略感眶内肿胀,3-5小时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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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