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多种原因引起的视神经萎缩症(外伤性、视网膜色素变性、视神经炎、缺血性视神经病变、遗传性视神经萎缩、青光眼眼压控制正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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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胞磷胆碱钠和肌苷。 |
本品主要成份为鲨肝醇,其化学名称为:3-(十八烷氧基)-1,2-丙二醇。化学结构式:CH2OH-CHOH-CH2O(CH2)17CH3分子式:C21H44O3分子量:34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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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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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408 |
国药准字H20023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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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多种原因引起的视神经萎缩症(外伤性、视网膜色素变性、视神经炎、缺血性视神经病变、遗传性视神经萎缩、青光眼眼压控制正常者)。 |
升白细胞药,用于防治因放射治疗、肿瘤化疗及苯中毒等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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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于眼球后注射,注射前用2ml灭菌生理盐水溶解药物1支(300mg)。每次注射1支,隔日注射一次,40天为一个疗程。 |
一日60-180mg,分3次服用,4-6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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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糖尿病,出血性疾病及心、肝、肾等脏器严重损害者禁用。 |
治疗剂量偶见口干、肠鸣亢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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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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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可应用本品。儿童用药:儿童可应用本品。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可应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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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多种原因引起的视神经萎缩症(外伤性、视网膜色素变性、视神经炎、缺血性视神经病变、遗传性视神经萎缩、青光眼眼压控制正常者)。 |
升白细胞药,用于防治因放射治疗、肿瘤化疗及苯中毒等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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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注射后略感眶内肿胀,3-5小时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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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临床疗效与剂量相关,过大或过小均影响效果,故应寻找最佳剂量。 2.对病程较短、病情较轻及骨髓功能尚好者,本品疗效较好。若用药后疗效不佳(如放、化疗期间或苯中毒严重患者),即使到医院复诊。 3.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外周血常规,必要时调整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