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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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品主要成份为乳糖酸红霉素。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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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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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1227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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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以下: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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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注射用乳糖酸红霉素: 1、静脉滴注:成人一次0.5-1.0g,每日2-3次。治疗军团菌病剂量可增加至一日3-4g,分4次。成人一日不超过4g。小儿每日按体重20-30mg/kg,分2-3次。 2、乳糖酸红霉素滴注液的配制:先加灭菌注射用水10ml至0.5g乳糖酸红霉素粉针瓶中或加20ml至1g乳糖酸红霉素粉针瓶中,用力震摇至溶解。然后加入生理盐水或其他电解质溶液中稀释,缓慢静脉滴注,注意本品输注浓度为1-5mg/ml。输注的速度应足够慢,以减少静脉刺激性和注射部位疼痛。溶解后也可加入含葡萄糖的溶液稀释,但因葡萄糖溶液偏酸性,必须每100ml溶液中加入4%碳酸氢钠1ml。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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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红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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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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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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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以下: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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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多见,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2、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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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 3、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肝病患者和严重肾功能损害者红霉素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过敏或不能耐受。 5、对诊断的干扰:红霉素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通过胎盘而进入胎儿循环,浓度一般不高,文献中也无对胎儿影响方面的报道,但孕妇应用时仍宜权衡利弊。 (2)红霉素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 8、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9、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10、药物过量:应及时停药给予对症和支持治疗。血或腹膜透析后极少被消除。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