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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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品主要成份为乳糖酸红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呋辛酯化学名称:(6R,7R)-7-[2-呋喃基(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氨基甲酰氧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1-乙酰氧基乙酯分子式:C20H22N4O10S分子量:51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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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GLAXO OPERATIONS UK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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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1227 |
注册证号H2018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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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以下: |
头孢呋辛酯适用于敏感细菌造成的感染的治疗。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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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注射用乳糖酸红霉素: 1、静脉滴注:成人一次0.5-1.0g,每日2-3次。治疗军团菌病剂量可增加至一日3-4g,分4次。成人一日不超过4g。小儿每日按体重20-30mg/kg,分2-3次。 2、乳糖酸红霉素滴注液的配制:先加灭菌注射用水10ml至0.5g乳糖酸红霉素粉针瓶中或加20ml至1g乳糖酸红霉素粉针瓶中,用力震摇至溶解。然后加入生理盐水或其他电解质溶液中稀释,缓慢静脉滴注,注意本品输注浓度为1-5mg/ml。输注的速度应足够慢,以减少静脉刺激性和注射部位疼痛。溶解后也可加入含葡萄糖的溶液稀释,但因葡萄糖溶液偏酸性,必须每100ml溶液中加入4%碳酸氢钠1ml。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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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红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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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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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临床证据显示头孢呋辛酯有胚胎致病或致畸作用。但与所有药物一样,妊娠早期患者慎用本品。头孢呋辛酯泌入乳汁,因此哺乳期妇女服用头孢呋辛酯时应谨慎。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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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以下: |
头孢呋辛酯适用于敏感细菌造成的感染的治疗。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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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多见,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2、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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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 3、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肝病患者和严重肾功能损害者红霉素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过敏或不能耐受。 5、对诊断的干扰:红霉素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通过胎盘而进入胎儿循环,浓度一般不高,文献中也无对胎儿影响方面的报道,但孕妇应用时仍宜权衡利弊。 (2)红霉素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 8、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9、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10、药物过量:应及时停药给予对症和支持治疗。血或腹膜透析后极少被消除。 |
对青霉素或对其他β-内酰胺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应特别加以注意。 与其他执生素相同,使用头孢呋辛酯会引起念珠菌的过度生长,长期使用会引起其他非敏感性细菌的过量繁殖(如肠球菌和艰难梭状杆菌).需中断治疗。接受广谱抗生素治疗有引起伪膜性结肠炎的报告,因此,对于患者在接受抗生素治疗中或治疗结束后所出现的严重腹泻,应考虑伪膜性结肠炎的可能性。 建议对服用头孢呋辛酯的患者用葡萄糖氧化酶法或己糖激酶法监测血糖水平。服用头孢呋辛酯对用碱性苦味酸法检查肌氯酸酐无影响。 用西力欣治疗莱姆病,发现有雅里希-赫克斯海默(Jarisch-Herxheimer)反应。这是西力欣对引起莱姆病的病原菌(如:博氏包柔螺旋体属)的杀菌活性所致。应告知患者,上述反应是服用抗生素治疗莱姆病的常见反应,通常为自限性过程。 进行序贯疗法治疗时,将注射剂型改为口服剂型的时间取决于感染的严重程度,患者的临床状况以及病原菌的敏感性。只有在病人的临床状况明显好转时,才可改为口服用药。如果在注射治疗72小时之后,病人的临床状况无好转,则皮重新确定病人的治疗方案。在开始序贯疗法治疗前请先参考头孢呋辛钠的有关使用说明。 对驾驶及操作机器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