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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喘灵气雾剂

止喘灵气雾剂

处方药 医保

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哮喘型支气管炎等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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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喘灵气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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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止喘灵气雾剂
止喘灵气雾剂
氧氟沙星滴眼液
氧氟沙星滴眼液
主要成分

洋金花总生物碱、盐酸克仑特罗。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生产企业

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2020225

国药准字H2011343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哮喘型支气管炎等病症。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哮喘发作或预兆感时喷雾吸入,每次喷口腔吸入两下,不可过量,儿童酌减。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副作用

不可与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合用。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成分

本品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哮喘型支气管炎等病症。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药理作用

少数患者可能有口干心悸手抖等症状,可自行消除。

注意事项

1、孕妇慎用;运动员慎用。 2、避免阳光直射和40℃以上高温。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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