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脾胃虚弱,食欲不振,寒凝胃痛,腹脘胀满,呕吐酸水或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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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延胡索、高良姜、肉桂、小茴香、砂仁、白芍、牡蛎、炙甘草。 |
川芎、吴茱萸、冰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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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天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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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431 |
国药准字Z44020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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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脾胃虚弱,食欲不振,寒凝胃痛,腹脘胀满,呕吐酸水或清水。 |
活血化瘀,化痰通络,行气止痛。用于痰瘀阻络之中风恢复期和后遗症,症见半身不遂、拘挛麻木、口眼歪斜、言语不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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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 |
口服。一次4-8克,一日2-3次;重症一次8-16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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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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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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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脾胃虚弱,食欲不振,寒凝胃痛,腹脘胀满,呕吐酸水或清水。 |
活血化瘀,化痰通络,行气止痛。用于痰瘀阻络之中风恢复期和后遗症,症见半身不遂、拘挛麻木、口眼歪斜、言语不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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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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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不减轻者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适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忌服。2.服药期间如有燥热感,可用白菊花蜜糖水送服,或减半服用,必要时暂停服用1—2天。3.常用量:每次8G(克)(约48-50粒丸),早晚各服1次。连服10天,停药一天,30天为一疗程,可连服3个疗程。预防量与维持量每次4G(克),早晚各服1次。 |